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0-11-12 17:54

    晋发改审〔2020〕190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晋江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机制》(晋委改[2019]1号)规定,经研究,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项目代码:2020-350582-77-01-056336

    二、建设地址:晋江市境内的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包括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洋埭村、溪边村、丁氏回族村、西滨村等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涉及总面积5892亩,包含以下四大工程:1、互花米草整治工程;2、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3、鸟类栖息地营造工程; 4、海岸生态化改造工程。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实施互花米草整治工程、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鸟类栖息地营造工程(不含鸟类观测监测站);二期主要实施鸟类观测监测站建设、海岸生态华改造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47725.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24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39万元,预备费4338.66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和中央共同出资,其中,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8700万元,其他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请根据中央财政资金要求规定使用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3年

    六、招投标意见: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依法招投标,请你单位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该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在下阶段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工作,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依据文件:晋发改审〔2020〕188号、财资环[2020]46号、晋自然资函[2020]643号、晋自然资函[2020]568号、用海预审承诺函

    项目应遵守《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请按国家基建程序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用海、环评、施工、招投标、节能审查等相关报批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2020年12月底前未取得项目范围用海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