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取得港澳身份公民注销户口
    时间:2020-11-12 20:24

    取得港澳身份公民注销户口

     

    1.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

    (一)居民经出入境部门批准

    (二)居民非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已在港澳定居

    3.办理流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办结

    4.所需材料:

    (一)居民经出入境部门批准的

    1.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

    2)本人书面申请书

    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非经出入境部门批准的,已在港澳定居

          1)本人书面申请书(包括其获得港澳定居权过程的内容,并声明所述内容属实)

           2)港澳台身份证及末次入境的出入境证件

    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居民非经出入境部门批准的,已在港澳定居需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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