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晋江市公安局2024年DNA检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数量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清单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维保服务周期 |
采购预算(元) |
1 |
1-1 |
3130XL遗传分析仪 |
1 |
正式签订合同后12个月 |
90000 |
1-2 |
3500XL遗传分析仪 |
1 |
正式签订合同后12个月 |
90000 |
(二)维保服务要求
1、维保服务设备:3130XL遗传分析仪1台、3500XL遗传分析仪1台。
2、毛细管、POP胶、缓冲液、甲酰胺、试剂盒、下胶块及连接管等部件属于纯消耗材料,不在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保证仪器在符合以下环境条件下使用,对于因使用环境不符合要求产生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环境条件:
2.1温度范围:15℃ - 30℃。
2.2电源要求:单相交流220V,(+5% -10%),50-60Hz,有良好的接地。零地线间电压不大于0.5V(交流电压)。
2.3散热要求:设备背面留有不少于30cm的空间。
3、维保服务内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周期内,供应商为仪器提供性能维护服务、维修服务和其它现场及非现场的技术及咨询服务(配件费、运费、包装费、工时费、差旅费、税费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内,纯消耗品除外),以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4、服务响应时间:采购人提出故障通知或维修维护申请时,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作出回复,并安排相关维修事宜。备注:如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到达采购人实验室时需同采购人说明情况。
5、预防性维护服务:供应商提供每年不低于4次的现场预防性服务,内容包含:
5.1整机除尘
5.2光路清理、矫正
5.3透镜清理、矫正
5.4 CCD矫正
5.5自动进样器矫正
5.6协助对电泳系统进行水洗
5.7进行空间矫正
5.8进行光谱矫正
5.9解答使用人员使用上的疑问
6、本服务仅限采购人首次指定的范围。如采购人需要移机需向供应商另外支付差旅费、食宿费和安装调试费。
7、本服务不包括采购人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碰撞、损毁、电力故障;不包括其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故障);不包括因采购人使用不当、存放不当造成的故障(如实验室漏水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需提供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简历、工作经验及测序仪厂家或相关权威机构对工程师进行测序仪的培训证明;
3、详细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配备情况;
4、如遇测序仪故障较大,维修时限超过20天以上,公司承诺提供同型号备用机临时调用。
四、报价应包含性能维护服务、维修服务和其它现场及非现场的技术及咨询服务(配件费、运费、包装费、工时费、差旅费、税费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内,纯消耗品除外)的一切费用。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
六、报价书须由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起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一经做出不得更改。报价书应在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前派代表送至晋江市公安局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报价最低合格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由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你公司应在服务周期内按时提供维保服务。否则,你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采购人的违约金按报价的5%计算。
九、验收条件
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
十、付款方式:在维保服务周期满8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0%。付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合同、验收单、正式税务发票。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晋江市公安局联系。
采购人:晋江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联系人:陈佳林
电话:18759990608
附:《询价报价书》
晋江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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