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报价应包含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含设备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维护费、保险费、安装调试、人工费、税收、维保费、验收费用、质保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
3.报价单格式请自拟。
二、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于2023年03月10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送至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泉安路新区1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95-85980699
晋江市公安局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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