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2年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行动方案
时间:2022-04-21 11:49 浏览量:

    泉州市2022年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能力行动方案

     

    为传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不断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首贷首办深耕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户不低于3400户,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首办企业数量增加300户。

    (二)工作措施

    1.完善首贷首办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推动各银行业机构相应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内外部资源,优化绩效考核制度。

    2.健全首贷首办培植企业名单制,主动向银行业机构推介,用好中小微企业信贷直通车平台,落实“3313”融资受理响应机制,探索建立线上首贷服务中心,促进银企对接合作。

    3.加强监测督促,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根据各家机构培植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任务目标完成较慢的机构,由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牵头泉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进行现场督办。启动2021年全市各银行业机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情况评价。

    4.推动首贷首办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做大首户e”“首贷宝等适合首贷的金融产品,采取专项授信、引入保险公司分摊风险等措施或创新开发免担保、免保证金汇率避险产品,将成效较为突出的首贷首办创新产品,优先纳入2022年泉州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候选项目,积极推广石狮市汇率避险政府公共保证金池试点业务模式,研究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对首办企业进行奖励或保费补贴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监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商务局、外汇局泉州市中心支局,各银行业机构

    二、融资服务优化行动

    (一)工作目标

    对标先进地市经验,不断学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运用科技手段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力以赴争取成为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优异城市,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作为督办事项限期整改,并与银行业机构监管考核评价等相结合。

    2.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评价体系,重点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完善考核评价、尽职免责落实、首贷户拓展、无还本续贷产品创新等。

    3.组织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综合评价、银行业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评价等工作,用好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前的机构予以资金奖励。

    4.继续组织多层次、不限规模的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动全市工业(产业)园区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产融对接洽谈、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推介等活动,帮助园区和项目开拓融资渠道,促进园区内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力争全市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00场银企对接活动,努力构建常态化、便捷化银企对接机制。

    5.加快建设公益性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依托泉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在充分授权和依法依规前提下,推进银行依规共享政务数据,做活政府政务数据资产,进一步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6.用好信易贷”“产融云”“金服云等平台,市县联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更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力争金服云平台注册企业数不低于全市新增注册登记企业数。

    7.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精简办贷环节,加强线上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融资便利度。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银行业机构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融资增信赋能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2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超8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银担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对接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助保贷”“科技贷”“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创新产品,开展融资增信服务。

    2.大力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实行见贷即保,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国担基金信易贷产品创新试点工作,支持结合产业实际,探索创新担保产品服务。

    3.大力降费让利,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区域资本发展全面提速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新增5家上市公司,新增产业基金规模20亿元。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出台《泉州市推进企业改制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完善升级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并制定工作规划,对拟上市企业实施一企一方案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摸排符合上市条件、具备上市潜力的民营企业,第一季度完成2022年度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认定。

    2.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充分运用证监局、京沪深证交所、金融机构等专业资源,通过专题培训、小型座谈交流、融资对接、证交所观摩学习、专家上门指导、一对一辅导答疑等措施,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科技+金融信贷产品、加大金融对高新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将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推动至少20家民营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10家民营企业启动上市工作。

    3.鼓励各类基金、中介机构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对投资我市非上市企业2年(含)以上且实施投资当年度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辖内私募基金及管理公司,市级财政按被投资总额的0.5%给予奖励。对后备企业提供股权融资(FA)服务实现单家企业单一年度融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机构,市级财政股权融资额的0.5%给予服务机构资金奖励,单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且不高于FA费用的30%

    4.强化国有资本对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国企投资基金加大对早中期高科技民营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快设立海丝基金、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助力产业强链补链。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地方金融组织助力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2年全市地方金融组织新增融资服务超100亿元。

    (二)工作措施

    1.大力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聚焦支农支小主业,不断细分市场空间和目标客群,充分发挥应急、短期、小额、快捷的自身比较优势,突出经营特色,实行与金融机构的差异化错位发展,创新开发更加契合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做精做细做强。

    2.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清理退出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地方金融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力争2022年新增地方金融组织5家。

    3.支持国有地方金融组织做精做专做强,不断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市金控集团要发挥区域性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地方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中心城区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加大台胞台企金融服务力度,改善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力争台胞台企授信保持持续增长。

    (二)工作措施

    1.鼓励在泉金融机构发展适合台商台企台企快服贷系列产品、台商税易贷等优惠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引导其通过金服云平台或线下方式申请台企快服贷系列产品,并实行优惠利率贷款。

    2.支持来泉创业的台胞台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台胞个人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台企贷款金额最高300万元。

    3.实施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支持试点企业线上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及提交事后抽查材料,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专用账户等。

    4.全面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推动我市征信机构开展两岸民间征信机构合作,进一步满足多元化查询需求。

    5.以台商密集区域为重点,实地走访台资企业,面对面听取金融服务诉求,帮助台商台企解决融资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人社局、金融监管局,外汇局泉州市中心支局,市台港澳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银行业机构

    七、民营企业纾困帮扶行动

    (一)工作目标

    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努力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力争30%以上省纾困资金贷款落地泉州。

    (二)工作措施

    1.积极争取福建省纾困资金贷款,专人专岗对接,多级联动推动,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督促银行业机构规范运作,缩短审批流程,运用好平台撮合工具;鼓励增加中长期贷款,重点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倾斜,力争首贷户数量达到10%以上。组织兑现好金融惠企纾困十条措施。

    2.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累放金额占当年小微企业贷款累放金额的比重不低于上年水平。规范运作政府出资参与的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确保利率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

    3.完善金融顾问制度,组织开展金融小分队一线服务企业,市县两级全年至少服务企业1000家。组织各县(市、区)兑现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降低贷款融资成本。

    4.有序推进困难企业司法重整。落实《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破产管理人职业便利化工作意见的通知》,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升管理人身份认可度和履职便利度。开展司法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梳理破产重整企业清单,主动对接提供服务,及时为重整成功企业修复纳税信用级别和不良征信记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中级法院,人民银行泉州中心支行、税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银行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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