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江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0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将持续加大生态水域治理力度,坚持系统治理、全域治理、生态治理原则,强化“源头管控、沿河截污、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以水质提升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一、流域水质改善方面。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世中运场馆(陈埭区域)水环境,加强龙湖、虺湖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动态防控监测体系,紧抓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水质污染倒查整治,确保晋江流域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九十九溪达到四类,力争梧垵溪、外曾溪、埭边溪、梅塘溪、港塔溪等5条流域达到五类,坝头溪、阳溪等2条流域及南低干渠杏坂水闸、12个省河长办监测交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鞋纺城有限公司,有关市级流域河长办
二、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格涉水企业审批,污水处理能力及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区域原则上不再上马涉水企业;二是加强重要污染源监督管理,对全市重点涉水企业全面实行实时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的规范管理,对非法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清理、整顿;四是持续推进企业尾水二次纳管,规范涉水企业排水许可管理;五是持续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取缔涉水非法加工点;六是持续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加大生态流域的环保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保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三、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接户率,2020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快“断头管网”专项整治,进一步对全市“断头管网”进行摸排,加快推进69个城镇污水“断头管”项目建设,打通中梗阻;三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深沪污水处理厂、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南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晋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速;四是根据实际推进沿河主干管网建设,争取沿河污水口得到有效收集;五是推进老旧小区污水专项治理,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推进雨污混接管网改造;六是加快推进交通道路污水管网验收移交;七是进一步对全市污水管网日常维修养护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等管理体制进行明确,试行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第3方管理市场化运作。
责任单位: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
四、农业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二是严厉打击小、散、乱畜禽养殖,常态化推进巡查、关闭、拆除监管执法;三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各镇(街道)
五、河湖生态修复方面。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龙湖、东山、草洪塘、溪边及南高干渠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继续推进重点河湖清淤整治,实施防洪排涝整治,清除淤积内源,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三加强河湖“四乱”整治力度,加快全市河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进一步对河湖“四乱”、非法采砂等进行整治,恢复河湖秩序和行洪能力;四是建设示范标杆河段,重点推进梧垵溪、梧桐溪、缺塘溪、九十九溪浦沟支流南岸等一批重点示范流域创建;五是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及蓄水拦水设施,修复仕头电灌区会展中心段,在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蓄水闸、滚水坝等引水蓄水设施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增绿补绿,提升水景观;六是深入探索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清理河草,确保河面干净整洁、河岸畅通,水质逐步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林业园林局、水利局,各市级流域河长办,水务集团
六、管理创新工作方面。一是河道专管员管理方面,拟推行部分河道专管员市聘镇管,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提升河道专管员巡河水平和管理实效;二是巡查监查方面,委托第3方(采用无人机或人工巡河)每月进行巡河,强化民间河长、河道督导员、河道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参与巡河;三是创新问题排查机制,委托第3方对重点流域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污染源头,为全流域治理、系统治理打好基础;四是提升科技管水水平,进一步完善“水上天网”系统,更新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日常监管能力,依法打击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发现、交办、核查、督办、问责、宣传”等河长制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河长办、财政局、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市级流域河长办
附件:《2020年晋江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附件
《2020年晋江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一、流域水质改善方面 |
推进2020年陈埭片区内部水系水环境治理(世中运场馆区域) |
水利局 |
陈埭镇,水务集团、鞋纺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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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龙湖、虺湖生态保护修复 |
水利局 |
水利局、龙湖镇、水务集团 |
英林镇、金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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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保晋江流域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九十九溪达到四类,力争梧垵溪、外曾溪、埭边溪、梅塘溪、港塔溪等5条流域水质达到五类 |
各有关流域河长办 |
各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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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坝头溪、阳溪等2条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
坝头溪河长办、阳溪河长办 |
各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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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低干渠杏坂水闸水质明显改善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九十九溪河长办 |
梧桐溪河长办、普照溪河长办、缺塘溪河长办,青阳街道、梅岭街道、新塘街道、 陈埭镇、西滨镇,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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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6 |
一、流域水质改善方面 |
12个省河长办监测交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
市河长办 |
新塘、陈埭、池店、安海、磁灶、内坑、东石、永和、英林、金井、龙湖、深沪等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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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动态防控监测体系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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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抓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排查整治 |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 |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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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
严格涉水企业审批,污水处理能力及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区域原则上不再上马涉水企业 |
工信局 |
工信局 |
各有关(镇街)、经济开发区 |
10 |
加强重要污染源监督管理,对全市重点涉水企业全面实行实时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各有关(镇街)、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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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入河排污口的规范管理,对非法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清理、整顿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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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持续推进企业尾水二次纳管,规范涉水企业排水许可管理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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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3 |
二、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
持续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加工点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14 |
持续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加大生态流域的环保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保违法案件 |
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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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三、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
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接户率,2020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 |
水利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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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快“断头管网”专项整治,进一步对全市“断头管网”进行摸排,加快推进73个城镇污水“断头管”项目建设,打通中梗阻 |
水利局 |
水利局,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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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深沪污水处理厂、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南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晋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速 |
水利局 |
水利局、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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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快沿河主干管网建设,实现全市沿河主干管网工程全面贯通 |
水利局 |
水利局、各有关镇(街道)、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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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进老旧小区污水专项治理,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推进雨污混接管网改造(住建局负责小区内部分,水利局负责小区至市政、污水管网部分) |
住建局 |
住建局、水利局 |
各有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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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20 |
三、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
进一步对全市污水管网日常维修养护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等管理机制进行明确 |
水利局 |
水利局、财政局,水务集团 |
各有关镇(街道) |
21 |
加快推进交通道路污水管网验收移交 |
交通局、水利局 |
交通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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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试行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第三方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 |
水利局,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 |
水利局,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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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四、农业污染防治方面 |
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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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严厉打击小、散、乱畜禽养殖,常态化推进巡查、关闭拆除监管执法 |
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
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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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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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五、河湖生态修复方面 |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龙湖、东山、草洪塘、溪边及南高干渠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水利局,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 |
27 |
继续推进重点河湖清淤整治,实施防洪排涝整治,清除淤积内源,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
水利局,各有关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 |
水利局,各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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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28 |
五、河湖生态修复方面 |
加强河湖“四乱”整治力度,加快全市河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进一步对河湖“四乱”、非法采砂等进行整治,恢复河湖秩序和行洪能力 |
水利局 |
水利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29 |
建设示范标杆河段,重点推进梧垵溪、梧桐溪、缺塘溪、九十九溪浦沟支流南岸等一批重点示范流域创建 |
水利局、各市级流域河长办 |
水利局,各有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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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及蓄水拦水设施,修复仕头电灌区会展中心段,在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蓄水闸、滚水坝等引水蓄水设施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增绿补绿,提升水景观 |
水利局、林业园林局 |
水利局、林业园林局 |
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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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深入探索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清理河草,确保河面干净整洁、河岸畅通,水质逐步明显改善 |
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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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六、管理创新工作方面 |
推行部分河道专管员市聘镇管,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提升河道专管员巡河水平和管理实效 |
市河长办 |
市河长办 |
财政局、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33 |
委托第三方(采用无人机或人工巡河)每月巡查全市各流域,强化问题发现能力 |
市河长办 |
市河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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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要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34 |
六、管理创新工作方面 |
强化民间河长、河道督导员、河道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爱河护河力度 |
市河长办 |
市河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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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创新问题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对重点流域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污染源头,为全流域治理、系统治理打好基础 |
水利局 |
水利局 |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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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提升科技管水水平,进一步完善“水上天网”系统,更新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日常监管能力,依法打击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
水利局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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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发现、交办、核查、督办、问责、宣传”等河长制工作机制 |
市河长办 |
市级流域河长办,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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