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晋江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按照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勇挑重担、敢闯善为,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注入司法行政高质量法治强力。2022年,晋江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评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永和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2022年晋江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等。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全员覆盖学,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形式载体,先后组织召开机关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研讨会、学习二十大精神专题会、机关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
(三)纾困解难助企发展。认真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 一企一策促发展”专项行动,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挂钩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协助企业纾困解难、化解风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推动部署、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法治晋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晋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晋江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推动目标任务落细落实。2022年,累计以依法治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发布指导性文件15份;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各类会议5次;迎接上级法治调研、检查活动12次。二是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坚持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分步实施、有序运作。实行“清单制”管理,将《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100项测评指标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抓好“责任制”落实,结合全市年度绩效考评、法治建设考核等重点工作,牵头组织各单位全面梳理、对标找差,建立台账、分类整改,综合施策、挂账销号。强化“一盘棋”推进,先后召开创建迎检工作强调部署会议、沟通协调会议,促进各单位统一思想、通力协作。通过“大宣传”引领,先后推出专题宣传片、微信在线有奖竞问答、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手机彩铃、大型户外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举措,全方位造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氛围。三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见效。切实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责作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2年晋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晋江市重点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打造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八五”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开展“校园学生法治委员”项目,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试点选聘“校园学生法治委员”110名;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为法治晋江建设注入强大的青年力量。积极承接办好泉州市2022年宪法宣传周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新塘街道等单位在梧林传统村落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习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不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事务服务。严格把关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政治思想教育,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提高政府及工作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根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2022年,累计开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事项的材料合法性审查9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8件。二是做优做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行政争议诉源和执源治理工作机制,与洛江区人民法院签订《行政争议诉源和执源治理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联动协调化解中心,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月份,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正式运行,实现“一口集中受理”。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1件,审结14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推动被申请人自行撤销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和解协调结案等作出终止决定的18件,占行政复议案件11.92%。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确保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两轮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及时通报反馈、限期整改落实,2022年累计抽查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个重点执法单位。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彰。一是强化普法队伍建设。鼓励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普法,牵头成立晋江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汇聚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力量,推动全市普法志愿活动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全市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4780名、“法治带头人”4137名;先后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6场,每名“法律明白人”均完成12个课时法治培训任务。2022年,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参与各类基层法律服务活动4876场次。二是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充分发挥“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楼宇梯视、车载电视等普法新媒体优势,在晋江经济报、晋江市电视台等本地大众媒体开辟法治文化专栏,创新推出“法治晋江”云展厅,不断提高普法输出力、扩大普法受众面。三是做实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社工+义工”普法项目,在八仙山公园、五店市传统街区、宝龙城市广场、晋江市图书馆新塘分馆等地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暨端午民俗、“书说平安·法治同行”等各类普法活动656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格做好重点人群管理
(一)全力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紧扣疫情防控等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期特殊人群安全管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底线安全观,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信息化手段,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加强请销假管理和出行轨迹追踪,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扎实开展社区矫正重点人员极端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刑满释放“三无”“三假”人员信息核查等专项行动,实行风险隐患一案一策防范应对,筑牢横到边、纵到底的“自防+联防”风险预警格局,坚决保障重大会议重要节点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定稳定运行。
(二)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晋江市重点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大力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抓好15名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62名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日常管控教育帮扶,确保涉黑涉恶重点人员风险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三)创新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核查力度,实行定时通报、立即整改工作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等案件发生。市社区矫正中心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天3个时间段通报社区矫正对象确认位置信息跟越界告警情况,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取得确认位置信息违规情况下降90%。
(四)规范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督查,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对19个基层司法所开展实地督导,针对查找出的9项共性问题、2项个性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挂账销号。协调推动各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比对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重新犯罪人数、人员去向、重点对象走访等信息进行集中比对,有效确保安置帮教对象全覆盖和信息准确,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2022年,全市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
(五)积极优化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凝聚社区矫正社会帮扶多方合力。着力构建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全过程全链式社会力量帮扶工作机制,将市文明办、市医院、市银监办等单位纳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设立多职能帮扶小组;与教师联盟、应急救援队、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共建合作,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力量。2022年,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分批次教育共62场,接受教育社区矫正对象1900人次。二是切实发挥安置帮教基地帮扶效能。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积极发动全市9个安置帮教基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就业扶持等相关政策,切实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基层社会的安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法律援助降槛扩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培育“法律援助+调解+仲裁”民生工程,推动法律援助联络点纳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大力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2022年,累计为303位群众办理通过签署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我市2个法律援助案例获评2022年泉州市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个法律援助案例获评2022年福建省十佳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22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1件,解答群众咨询达2518人次。
(二)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的法律服务,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734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95场次,调处矛盾纠纷366起,有力促进基层组织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属地化管理,依托法律顾问所在律所、基层司法所定期开展督导考核,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切实履职尽责。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数达240个,覆盖率达60%。深化“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打造升级“掌上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持续提升覆盖率、知晓率、应用率。2022年,累计服务群众1440人次,回答法律咨询问题1697个,覆盖用户127216人。
(三)大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优化“最多跑一次”服务,设立晋江市公证处陈埭便民工作站,每周驻点提供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预约和预审等服务;扎实做好公证扫码缴费、邮寄送达、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举措,2022年,累计办结各类公证3848件(其中国内公证1787件,涉外公证 854件,涉港澳公证804件,涉台公证403件),提供延时服务104人次,上门服务24人次、邮寄公证书431份。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效能,累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25件,商品房购房摇号公证4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精准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聚集征地拆迁、涉疫涉企、房地产物业、医疗、教育等矛盾纠纷高发易发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全市精干调解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共计4409起,成功调解4408起,调解成功率达99.98%。二是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适应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新特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联合晋江市委政法委创新推出“调解+慈善”机制,探索形成社会慈善力量参与人民调解新模式,拓宽人民调解慈善救助渠道。6月份,召开晋江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李海庭获评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三是着力创新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构筑“1+3+N”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三调对接”机制,深入实施人民调解基层治理穿透到户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2022年,先后推动3个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新培育打造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服务行业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个。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及时准确处理经济社会形势的超前性与法律的滞后性这对矛盾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具体举措不多;三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供给可持续性难以有效保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对于上述难点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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