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2-03-11 15:25 浏览量: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的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建高效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编办指导下,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推动水利行业职能整合和规范管理,设立办公室、水资源管理科等6个行政科室,设置9个中心、2个站和1个水行政执法大队,各方块工作职能进一步明晰和优化。坚持严格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今年来,共发布公文363份。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流程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认真执行《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会议纪要、事项报告等材料归档,并做好跟踪反馈,督促决策事项落实到位。加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平台建设,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水文化,及时报道水利政策、工作动态、经验成就等,并设立公众参与评论、问题反映举报等意见反馈方块,强化社会参与监督。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绩效管理等检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组织学习《准则》、《条例》以及各级纪委会议和文件精神,研读系列解读文章,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关注水利领域腐败现象新特点、新形式,修订完善小规模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更新廉情信息库,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出台落实政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全局权责清单、服务清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增强法治政府思维,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水利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持续增强法治政府思维,单位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结合“六守六无”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打造诚信重诺、守法廉洁等政府机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要内容、审核时限等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2021年牵头制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晋江市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晋江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晋江市水资源管理规定》、《晋江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和《晋江市河湖长制项目及奖金管理规定》及修订《晋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6份规范性文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全面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根据职能划转及法律法规、“三定方案”的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逐项对照,从权责清单发布的事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责任单位、行使层级等方面进行自查,调整完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涉及行政权利11类252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3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5项和其他权责事项60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服务和相对应的责任,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调整规范《晋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后的基准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涉水领域36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水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划分,划分为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11类,包括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裁量标准和备注等6个部分。修订后的裁量基准能够基本满足执法需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行政,推动“阳光”执法。

    (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水利厅、泉州市水利局工作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和动态调整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完成水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工作,对应关联绑定省厅审批事项,统一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法律依据、事项类别等基本要素,在原审批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再压缩水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44个工作日。结合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精减申报材料,目前我局申报材料平均数为4.42份,审批环节严格控制在3个以内。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推出系列措施,咨询服务延伸至夜间、节假日,配置24小时窗口咨询电话,随时提供审批办件咨询服务;鼓励引导项目业主走网上申报流程,做好事前沟通协商,避免因申请材料不完整来回跑;根据中心统一安排,提供周末预约审批办件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窗口审批服务水平。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在办理“二手房”交易同时为群众提供水、电、气过户服务;推进水、电气、信视配套工程联动报装,实行建设单位一次申报多个事项、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方式。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晋江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并联审批,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批速度,今年来累计受理办结并联27件。推行告知承诺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今年来累计办结42件。四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机构管理。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保留中介服务5项。根据《泉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涉水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修改健全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将泉州市审批服务网上中介超市与电子“一体化平台”审批办件系统建立对接,建立中介管理事项、中介名录库和中介机构信用红黑榜,加强对中介机构评价管理。

    (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动态更新维护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相关信息和功能。二是宣传推广水利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同时推进申报材料智能审核。三是办结结果实现电子证照转化率达100%,同时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部门之间证照相互调用,审批有需要直接调取,不再要求群众、企业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四是提供审批服务办件速递派送服务,实现水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列入我市“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

    (八)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专项安排5名执法人员全天候对28座水库、13条市级流域、8条镇级流域、83座山塘、14座市管水闸、56公里渠道,上百公里的雨污管网及已建在建的389个村级农村生活污水管网进行管理范围内的例行巡查。与河长办、市扫黑办充分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我局现有的公安、环保、扫黑除恶等资源,对案件办理涉及的部分信息查询、传唤笔录、罚款执行等进行介入或协助,有力震慑当事人拒不配合的心理,使其主动配合以确保案件办理高效推进。2021年共处理水事违法事件9起,立案办理1起、罚款3万元;印发《晋江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河湖“清四乱”长效机制的通知》、《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涉水工程安全。

    (九)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机制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单位(科室)职责分工,监管科和水保站分别制定相应“一单两库一计划”等工作制度,今年以来从194个项目库中,随机抽取65个,覆盖率33.5%,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2人次,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发出催缴通知书1份,验收通知书5份,整改通知书1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加强学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组)根据形势任务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国家总体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邀请党校许明月老师为我局领导干部职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 统筹发展与安全》讲座,发动200多人次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运用局机关LED大屏幕微信公众号水韵晋江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密码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围绕水利实际,开展水利领域普法工作。以《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为年度水利重点普法法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分别在梧林古村落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月亮湾室外广场梅岭街道御龙湾小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并向广大市民群发《两江条例》宣传彩信5000条。四是根据普法要求,落实普法工作。以上级普法年度要点为指引,我局依托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营商环境、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三项制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类宣传活动36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五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举办《新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高工上讲坛、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内部学法用法活动。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向社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持续推进“五级十五同”工作,紧跟省水利厅和泉州市水利局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步伐,动态调整和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时限,打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晋江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基础上结合我市工建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探索推进审批与市场相融合机制,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制定更多便企、便民“套餐式”服务,通过综合服务一窗受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窗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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