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1-11-18 15:45 浏览量:
     

    2020年,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加快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思维建设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局认真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开展1次学法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讲话的重要精神、2020年“两会”重要精神、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并邀请泉州天衡律师事务所李泽楠律师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2.落实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我局注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学习十九届全会精神、农业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目,通过邀请市委党校高级讲师蒋金宝老师讲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泉州天衡律师事务所吴秋林律师讲授《农业行政执法要点》;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研讨会等方式,更新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强化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制定《晋江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督促各执法科室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020年共计张贴挂图(横幅)17条、摆放宣传栏(展板)37个、发放宣传单2706份,还通过报刊、电视、微信、短信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升法治宣传的效率和效果。

    2.做好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把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镇街、村(居)、养殖场(户)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突出《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决定的宣传。并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禁止渔船私自出海作业的涉渔法治宣传,使广大渔企和船主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和疫情防控总体稳定。

    三、依法履行部门行政职能

    1. 深化农业行政审批改革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进一步细化梳理农业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完善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审批服务中心,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优化农业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材料减少40%以上,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2.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我局坚持“放管结合”,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2020年晋江市农业农村随机抽查工作工作方案》。执法科室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转变监管观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今年已进行两次双随机抽查,共检查市场主体90家,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20场(户),农资经营企业6家,饲料兽药经营企业4家,动物卫生监督企业4家,动物诊疗机构2家,农业作业机械4台,渔业船舶50艘。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惩处,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为农(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决策和行政检查等五项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全过程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等要素,强化法制机关建设。二是梳理我局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配置,把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业务科室,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监督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和预防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4.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泉州市天衡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拟定、审查规范性文件;协助审查、修改重大合同、协议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事务文书;对依法行政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切实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5.制定并发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将执法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厘清我局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并由政策与改革科根据法律法规的改变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6.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已制定和印发了《晋江市农业农村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类文件制发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查,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做好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今年我局经法制审查的规范性文件6份。同时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公平竞争要求,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了大多数的部门文件,仅保留2件继续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局现有的制度仍不够健全,如未完善自由裁量权、未落实失信人制度;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没有把普法宣传工作贯穿在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专项执法活动等日常工作中;三是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差,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对农业行政执法的文书编写不够专业;四是未研究怎样把行政审批制度结合权责清单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推进我局行政职能的有效转变;五是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到位,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有待提升和改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市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引导和帮助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审批、监管机制,围绕事前、事中、事后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信用监管模式。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开展对涉农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农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依托“农业云131”、“互联网+”等监管平台,规范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为涉农中小商户发展提供宽容友善的法治环境。

    3.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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