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1-11-15 17:53 浏览量:

    晋江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晋江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民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晋江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晋江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晋江市民政局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梳理《晋江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执行相关决策范围、规则、程序等,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单位)和岗位、项目进行内部监督、内部审计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民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晋江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办法》,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定《晋江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开制度》,明确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公开等程序,同时抓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据统计,2019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3份。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民政局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作用,局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我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审查工作,协助处理涉法事务,有效降低民政局决策风险。

    (五)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2019年我局依托晋江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制作、获取政务信息总数10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不予公开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审查发布“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信息540条。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权限下移,简化社会救助程序。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资金在3000元及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原来的市民政局审批下放至镇(街道);另一方面,将程序较为繁琐的民主评议后置,与年度复核工作结合开展,审批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通过权限下放、职能转变、城乡低保民主评议程序后置,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更高效,群众获益更便捷。

    (二)数据互通,提升社会救助效率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构建部门横向联通快速高效的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一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机制。整合民政、人社、医保、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资源,实现所有救助事项一个服务平台审批,群众在一个中心得到救助。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岗位,及时受理、转办、落实急难申请事项,实现救助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建立完善救助网络。在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镇级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立社会救助救急难窗口,构建市、镇、村三级分层救助网络。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链接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及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共享14个省级部门24类信息,为各救助部门提供转介服务。开展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为医保、总工会等部门核对救助申请家庭80余户

    (三)规范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一是认真把好登记审核关严格审批程序,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申请核准、成立登记、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依法履行材料受理、颁证、公告等工作。二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活动公布26家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注销登记5家长期以来不开展活动、不进行年检、不正常换届的社会组织。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认真执行《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共组织开展随机抽查2次,实地检查社会组织88家。持续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全年累计登记成立社会团体47家、社会服务机构11家、非公募基金会5家。截至2019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1274家,其中社会团体9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9家、非公募基金会22家。

    (四)加强管理,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完善两库一单,现有持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人员9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按照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完成民政局“三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局行政职能。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15件,行政确认9033件。

    三、开展普法学法增强普法影响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儿童节、6.19流浪救助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举办相关活动,对社工建设、文明祭祀、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和法律解读,向群众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强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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