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龚书宏,张小芳
时间:2025-11-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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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闽0582执7413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582执7413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9982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 龚书宏,张小芳 | 晋江市池店镇南迎宾大道东侧中骏·蓝湾悦庭2幢2103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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