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伦辉
时间:2025-03-2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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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原址在青阳镇居民第一新村财险套房201的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利人:晋江市安海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权人:吴伦辉,借款人:吴伦辉,债权数额5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04-4-5至2007-4-5,房屋所有权证号:801371,土地证号:(2002)02498。房屋他项权证号:晋房青阳他字第01036号。贷款已结清,因移交给产权人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该房屋他项权证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注销登记。
声明人: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吴伦辉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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