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丁鸿鹏
时间:2024-03-20 14:06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闽0582执2201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582执2201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566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 丁鸿鹏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10幢2839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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