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丁鸿鹏
时间:2024-03-2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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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闽0582执2201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582执2201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566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 | 丁鸿鹏 |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10幢2839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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