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蔡少杰
时间:2024-01-13 16:01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房权证金井字第201304613号

    蔡少杰

    房屋所有权

     

    晋江市金井镇新区万祥·滨海新城-和祥苑6幢1604

     

    2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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