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书源
时间:2023-12-0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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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02执恢1376号、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02执恢1376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83号 | 吴明赏 | 刘书源 | 晋江市罗山福埔综合开发区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5-6I室 | |
| 2 |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90号 |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星支行 | 刘书源 | 晋江市罗山福埔综合开发区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5-6I室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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