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书源
时间:2023-12-01 09:28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02执恢1376号、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02执恢1376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83号 吴明赏 刘书源 晋江市罗山福埔综合开发区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5-6I室  
    2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90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星支行 刘书源 晋江市罗山福埔综合开发区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5-6I室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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