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林灿文、黄晶晶
时间:2023-11-30 13:36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3执4153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3执4153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185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福埔支行 林灿文、黄晶晶 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458号世纪华廷1幢210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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