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林玉玲
时间:2023-09-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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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权证梅岭字第711329号 |
林玉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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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梅岭街道泉安中路宝龙.金色家园10幢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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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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