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锦章、吴惠阳
时间:2023-01-2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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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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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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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2105号、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2106号 |
吴锦章、吴惠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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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惠风世纪城第1城10幢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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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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