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史良炎、许思银
时间:2021-09-3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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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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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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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3686号、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3687号 |
史良炎、许思银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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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御景花园10幢103室 |
裁定过户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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