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徐良西
时间:2020-03-3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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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82执553号及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582执553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他项权证 |
抵押权人 |
产权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7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
徐良西 |
晋江市泉安中路宝龙·金色家园11幢314 |
|
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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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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