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庄秋平
时间:2020-07-27 09:00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梅岭街道塘岸街锦绣苑22003的不动产,系庄秋平所有,原房屋所有权证(晋房权证梅岭字第201604685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 : 庄秋平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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