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柯法钦
时间:2020-07-27 08:58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社区南区1号的不动产,系柯法钦所有,原土地动用证(NO.0009653)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 : 柯法钦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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