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庄启程
时间:2020-05-29 13:58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梅岭街道梅青社区新华街246-10号的不动产,系庄启程所有,原土地证:晋土国用(97)字第101160602号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庄启程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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