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洪金叶、姜闵淳
时间:2024-03-25 16:05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4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洪金叶、姜闵淳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兴路35号百宏雅苑1幢503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4450.0014451号

    建筑:168.45平方米

    住宅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姜德强,继承人:姜孝文、周庆艳、姜闵淳、洪金叶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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