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洪祖荣
时间:2023-12-01 13:09 浏览量: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2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洪祖荣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龙湖镇烧灰村652

    土地房产所有证(晋字第073164)

    土地:96.00

    建筑:153.80

    住宅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洪我猊;

    继承人:洪祖荣、洪秀英、洪德明、洪振兴)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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