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9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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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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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金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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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罗山街道安泰路1号SM安泰·世界城A区59幢123 |
晋房权证罗山字第201606693号 |
建筑:51.63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婉华; 继承人:陈金利、张子岁、吴间、陈龙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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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金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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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罗山街道安泰路1号SM安泰·世界城C区12幢502 |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6123号 |
建筑:109.37 |
住宅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张婉华; 继承人:陈金利、张子岁、吴间、陈龙基)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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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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