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3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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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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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钟汤匙、钟火灶、钟栋樑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内坑镇霞美村佳海路29、29-1 |
晋土内集用(95)字第104040085号 |
土地:229.63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钟绍越 继承人:钟奕缺、钟火灶、钟汤匙、钟栋樑、钟锦屏、 钟玉体)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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