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3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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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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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宏志、黄达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安海镇海东社区后库祠堂后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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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186.25平方米;建筑:230.50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黄世禄、黄剑彬 继承人:黄达伟、黄艺艺、黄艺娟、黄达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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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孝焕、吴福湘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磁灶社区深丘南路20号 |
晋土磁集建(96)字第106080489号 |
宗地:259.54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转移(原产权人:吴红壳 继承人:吴福湘、吴孝焕、吴志旺、吴孝耿、吴梅蕊、吴得源、吴清燕、吴霖霖、吴淑茹、吴钰梅、吴盛兰)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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