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1023-2021-00139
    • 备注/文号:晋罗安委〔2021〕38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3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23 19:05

     

        各社区、各工作点,各有关部门,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泉州、晋江三级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各级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根据《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委〔2021〕42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街道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街道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泉州、晋江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确保下半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重点,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8月31日召开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一轮全员专题培训、一次配套制度修订、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海报等),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施行)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和具体内容,对擅自关闭、破坏安全设备、设施的;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非法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现实危险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认真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防止非法违法行为禁而不止、死灰复燃。

      3.强化隐患整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2021年罗山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晋罗安委〔2021〕6号)要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执法和“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由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确保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严肃问责,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的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今年来辖区发生的各类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道路运输事故)按照2021年7月6日泉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处理。同时,要严格落实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等各项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5.健全机制,强化协同联合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依职权严格开展执法,执法情况通报本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做到精准执法。同时,要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现场处置、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各项执法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七台河“9·4”、安庆“9·5”两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推进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隐患消除行动,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重点车辆驾驶员隐患清单,对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发的驾驶员,督促企业加强教育,逐一对账销号隐患问题,及时清零未处理交通违法。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规范车管所业务办理。房屋和工程施工安全,要细化每个月的工作任务,重点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有效处置,确保年底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见底清零”。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建农村房屋整治,重点解决非法违法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罗山街道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晋政罗〔2021〕95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网格化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泉州市、晋江市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链条安全管控,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三违”行为和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解决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检维修不落实等问题,重要时段动火作业提级管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等试点建设工作。工贸电力安全,聚焦应急管理部关于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突出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为重点,强化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底前,要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规模以上企业分级监管台账,其中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消防安全,要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因地制宜推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加强自建房加工场所、“三合一”、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压实治理责任,严防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力度,规范提升高层建筑物业企业、业主单位、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景区景点安全,要按照《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罗山街道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罗安委〔2021〕32号)要求,坚持全面自查、边查边改、加强督导、健全机制,规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城镇燃气安全,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闽侯县福州大进能源有限公司“5·9”、大连“9·10”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巩固燃气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督促业主安装燃气报警器。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管控和路面巡查,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造成事故,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制,建立台账,实行交账销号。要加大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点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防止因用户操作不当引发燃气事故。其他行业领域要梳理出下半年重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继续抓好“树典型、开小灶”工作。要认真抓好“树典型、开小灶”整治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深入培植打造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典型示范企业;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宣传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认真开展对2019-2020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所有一般事故进行“回头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措施,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实施“开小灶”整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要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发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10月底前要完成第一轮专题业务培训,促使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真正掌握创建、运行、提升方法。要加大队典型示范企业培植对象的督促指导,督促企业精雕细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并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年底前要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5.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街制定的《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晋罗安委〔2021〕14号),持续改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理念、方法和手段,分类指导、精准推进,让各种监督综合发力,督促工作责任落实,扎实抓好抓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促进提升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社区、各工作点以及2个专题、11个专项整治组牵头单位要认真梳理、及时汇总三年行动以来的经验做法、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等,于2021年10月2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街安办,以便上报晋江市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交通运输、房屋和建筑施工、消防、工贸、渣土车等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晋罗安委〔2020〕8号),组织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市民大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结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相关数据收集汇总工作,请社区、各工作点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确定一名具体业务人员负责每周统计本辖区、本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附件:“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周小结或典型做法),于每周三中午12时前报送街道安办。

      附件:“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罗山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项目  

      数量  

       

        

      单位 

      隐患排查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检查企业数量 

      聘请专家数量 

      排查安全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数量 

      督促整改隐患数量 

      整改重大隐患数量 

      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企业数量 

      罚款金额 

      责令停产整顿 

      暂扣或吊销证照 

      关闭或取缔 

       

      人次 

       

       

       

       

       

       

      万元 

       

       

       

                             
                             
                             
                             
                             

      注:本表格统计数据从9月14日开始计算,采用累积统计方法报送;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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