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4-1020-2021-00072
- 备注/文号:晋政罗〔2021〕91号
- 发布机构:罗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9
各社区、各中小学:
现将《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9日
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21〕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行为,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升学报名
(一)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1.在罗山街道就读的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2.晋江市外镇(街道)户籍在我街道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后,《 2021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初招表》)于7月5日上午通过教育局初幼教科转送相关的镇(街道)教委(育)办。同样,在晋江市外镇(街道)就读的罗山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及《户口簿影印件》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后,就读校所在教委(育)办通过教育局初幼教科将《初招表》转送我街道教育办。
3.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罗山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6月25日前到我街道教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育办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由教育办留底备查。父母已在罗山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房产证》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
(二)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
在罗山街道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于6月7日至6月11日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外籍人士、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已在我街道辖区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房产证》、《户口簿》;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街道初中招生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即2021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二、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
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未在我街道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我街道购房者)不纳入我街道初中招生对象。罗山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或因购房拟就读罗山的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可由教育办指定到一所小学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本部分学生学业不纳入市教育局对该小学教学质量评价范围)。
三、组织入学
(一)罗山中学招生
1.罗山中学对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实行免试入学。
2.发送《入学通知书》
教育办要编写《2021年晋江市 罗山 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附件2),于7月8日前送罗山中学和市教育局中教科(需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8@126.com)。罗山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根据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按顺序分类招生,并寄送加盖印章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体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并于7月9日—7月18日组织学生到校注册,保证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学位。
3.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荣宗小学特辅班残疾学生升学。一要建立应届毕业生《残疾学龄人口入学(随班就读)花名册》。教育办要把本届毕业生中的残疾儿童相关情况送交罗山中学和教育局初幼教科。二要做好三残儿童入学组织取证工作。罗山中学必须接收罗山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本部分学生学业成绩不纳入市教育局对罗山中学教学质量评价范围)。
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③优秀人才子女升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21〕4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
④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⑤在我街道就读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A.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
一是学生父(母)已在罗山街道辖区内购房。报名时提供《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户口簿》。
二是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至少一年(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以罗山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三是学生父(母)在我街道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罗山中学因办学规模超大、容量受限,招生压力大。初一年计划招收700人(14个教学班),当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
第一类是具有罗山街道户籍的学生(即“户籍生”)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第二类是家长已在罗山街道辖区内购房的学生(即“房籍生”)和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第三类是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的子女〔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第四类是持“两证”在罗山街道务工人员的子女。
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当该类学位有余额时可采取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接收本服务区符合招生条件的同一类别对象子女。
“两证”是指:①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②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B.招生工作要求
一是严把入学条件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街道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罗山中学可不予招收入学。
a.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者。
b.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c.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d.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e.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二是当学位不足时,实行分类招生。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可由街道初招领导组报市教育局协调至晋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升学。
三是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的,教育办要为其提供学历证明。
四是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罗山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
(3)领取学生学籍材料
7月23日前,罗山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向教育办领取《初招表》,并与教育办一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
(4)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
对未按规定时间到罗山中学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教育办应于7月30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街道初招领导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社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确保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二)季延初级中学招生
1.民办中学招生入学政策
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1〕8号)《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2021〕22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
季延初级中学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2.招生计划
季延初级中学初一年计划招生15个班,750人。
3.招生时间和招生办法
见《2021年晋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晋教招考委〔2021〕4号)。
4.招生审批:
季延初级中学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镇(街道)编造花名册一式3份,第一批于6月21日前,第二批于7月1日前连同各招生对象的注册发票存根、《承诺书》一起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审批手续,随后向生源镇(街道)报送《招生花名册》,并于7月2日前到生源镇(街道)教委(育)办领取《初招表》。
四、跨镇(街道)入学管理
晋江市户籍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必须严格按《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中“跨镇(街道)入学管理”执行。
五、审批新生学籍
(一)初中新生录取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6月21日 季延初级中学提前批、第一批
7月1日 季延初级中学第二批
7月18日以后 罗山中学(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二)各中小学应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按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的异动处理和信息对接,在新生注册后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采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三)《初招表》为我市范围内初中招生用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教育办只提供学历证明和《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不必向学生提供《初招表》;学生跨镇(街道)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民办校招生、在本市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入学,教育办应把《初招表》统一提供给相应单位,不得分发给学生自带。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1.初中招生工作,街道初招领导组负责实施,街道制定的《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须在6月18日前报市招生办(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并通过教育办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8@126.com。
2. 我街道招生压力较大,要切实采取措施尽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一要规范招生,特别要严查全国电子学籍和居住证等证件,学籍手续不全的和居住证等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纳入初中招生对象,本部分学生应提前引导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二要做好分流引导工作,可引导到磁灶、灵源等镇(街道)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3. 罗山中学要按照省市有关做好“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做到“五个一”。各小学要配合做好各项筹划工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努力营造初招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执行免试升学
罗山中学、季延初级中学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的规定,严禁用考核、测试等手段选拔招生。小学毕业考前,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
(三)执行招生计划
要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超班额编班的现象。罗山中学、季延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要按50人班额进行编班。
(四)规范收费行为
罗山中学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等。季延初级中学收费项目与标准,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核,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收费公示制度。
(五)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各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上一级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14〕14号)精神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
2.季延初级中学要严格执行省、泉州市有关招生工作和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要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各持一份备存。
3.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规范招生,严禁在招生工作中出现借自主招生或联合办学等名义,违规组织考试选拔,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4.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对违反招生规定和招生纪律的将严肃追究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5.招生工作结束,罗山中学、季延初级中学要及时办理学生学籍,确保学生“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学校以借读、挂学籍等方式招收学生。经市教育局审批录取获得学籍的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就读学校,不得转录取他校。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往外市就读的不允许回我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录取。
(六)严格控辍保学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市、街道、社区、学校四本入学台账,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教育办和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入学通知书制度,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要深入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特别要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法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今年初招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21年晋江市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2.2021年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
3.2021年晋江市小学毕业生因购房申请跨区录取汇总表
4.2021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
5. 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6.罗山街道2021年小学毕业生数
7.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附件1
2021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毕业学校(盖章) 学籍辅号: No.
户籍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出生( 岁) |
贴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全国学籍号 |
||||||||||
籍贯 |
民族 |
在校任何职务 |
有何特长 |
||||||||
健康情况 |
拟就读初中校 |
||||||||||
理 由 |
|||||||||||
户口所在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号 |
||||||||||
房产所在地 |
镇(街道) 村( 社区) 街(路) 小区(楼盘名称) 栋 房号 |
||||||||||
居住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号 |
||||||||||
务工地 |
市 镇(街) 村(社区) 街(路) 企业(单位) |
||||||||||
父母或 监护人情况 |
称呼 |
姓 名 |
现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奖励或处分 情况 |
科目 |
等 次 |
|||||||||
语文 |
|||||||||||
数学 |
|||||||||||
毕业 鉴定 评定 |
班主任签名 : 学校盖章: |
||||||||||
镇、街道招生办审核 |
录取学校(盖章) |
市招办审核(盖章) |
|||||||||
备注 |
镇、街道招生办意见请盖教委(育)办公章;本表采用A4纸印刷 |
附件2
2021年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
年 月
全国学籍号 |
学籍辅号 |
学生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家长 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房产 具体 地址 |
现居住地址 |
来晋务工家长务工地 |
联系电话 |
毕业 学校 |
成 绩 |
备注 |
去向 |
|
语文 |
数学 |
|||||||||||||||
说 明 |
本《花名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中教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jjzjk8@126.com)、教委(育)办和中学各持一份,用于核对学生去向;学生成绩采用等级评定。相关表格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刷。 |
附件3
2021年晋江市小学毕业生因购房申请跨区录取汇总表
序号 |
全国学籍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户籍 所在地 |
家长 |
联系电话 |
毕业小学 |
原服务区中学 |
拟申请就读中学 |
变更理由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14 |
|
|
|
|
|
|
|
|
|
|
15 |
|
|
|
|
|
|
|
|
|
|
16 |
|
|
|
|
|
|
|
|
|
|
17 |
|
|
|
|
|
|
|
|
|
|
18 |
|
|
|
|
|
|
|
|
|
|
19 |
|
|
|
|
|
|
|
|
|
|
20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本表专门用于汇总小学毕业生中拟申请到非户籍服务区中学就学学生,由学籍所在镇教委(育)办按拟就读学校所在镇分别汇总,并于6月30日上报;
2、本表由毕业小学对家长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步审验后如实填写(证明材料需复印并由审核人签字后与户口簿等材料一并作为初招表附件);
3、变更理由填写应详细填写“如家长**已在**街道**小区购房”。
附件4
2021年晋江市初中招生跨镇(街道)入学协议书
No.
户籍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户籍所在地 |
市 镇(街道) 村(社区) |
常居地 |
||||||
原毕业学校 |
拟就读中学 |
|||||||
监护人情况 |
称呼: 姓名: 电话号码: |
|||||||
证件名称及 家长单位意见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
|||||||
学生家长(签章): 年 月 日 |
||||||||
迁出地服务区中学审核结果 |
迁入镇(街道)意见 |
迁入地中学审核结果 |
||||||
校长签章 |
招生领导组签章 |
校长签章 |
||||||
市教育局意见 |
||||||||
备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三方签章后,交迁入镇(街道)教委(育)办向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迁出镇(街道)教委(育)办、迁出中学、迁入中学、市教育局各持一份。 存在无明确迁出服务区中学的,由毕业小学教委(育)办根据实际给予确认签章。各种表格采用A4纸印刷。 |
附件5
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特此如下承诺:
一、民办普通初中学校郑重承诺:本校严格按照泉州市或学校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收费,并出具正式财政票据,不违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市或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学费: 元/人.学年; 2.住宿费: 元/人.学年;
3.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从下一年度起,减少初中招生计划,取消当年学校及校级领导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二、家长和考生承诺:
1.本人已经明确经泉州市或学校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缴纳符合规定的费用,拒绝缴纳任何其它费用,如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如果发现学校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将及时向泉州市发改部门、泉州市教育局等部门举报,泉州市发改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泉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2783859,22762502,22782219。若本人有违规缴费,后果自负。
2.本人已经明确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规定清退:(1)按学年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分别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80%、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2)按学期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 缴费后未入读或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7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民办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学生学籍号: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罗山街道2021年小学毕业生数
学校 |
总生数 |
本镇生 |
本市外镇生 |
来晋务工子女 |
福埔小学 |
126 |
42 |
2 |
82 |
荣宗小学 |
143 |
69 |
9 |
65 |
龙泉小学 |
66 |
38 |
1 |
27 |
英山小学 |
28 |
7 |
21 |
|
军民小学 |
108 |
49 |
14 |
45 |
育德小学 |
108 |
66 |
7 |
35 |
延林小学 |
67 |
29 |
3 |
35 |
梧桐小学 |
||||
下埔小学 |
29 |
10 |
2 |
17 |
育青小学 |
90 |
5 |
1 |
84 |
古坑小学 |
48 |
24 |
24 |
|
樟井小学 |
26 |
12 |
14 |
|
梧垵小学 |
70 |
46 |
3 |
21 |
华泰实小 |
252 |
148 |
44 |
60 |
第六实小 |
276 |
178 |
41 |
57 |
合 计 |
1437 |
723 |
127 |
587 |
附件7
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罗山街道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雅琳(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黄培开(罗山中学校长)
曾清泉(季延初级中学校长)
姚文仲(罗山教育办主任)
颜肖辉(罗山教育办书记)
王恭礼(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校长)
李雪强(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校长)
李丽芳(罗山中学副校长)
成 员:殷志平 章胡进 鄢裕军 张阿龙
林丽君 曾华延 邱玲玲 王鸿明
余娜丽 王秋蕾 柯琦雄 江联辉
抄送:晋江市教育局,党政相关领导。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