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9-20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晋西政〔2021〕20号
- 发布机构:西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3
晋西政〔2021〕20号
西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资源再利用”的要求,实行“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成立西滨镇人民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许特级
副组长: 张清源
成 员: 罗飘扬、王铭豪、杨国通、李友鑫、陈连丰、龚太菊、陈旋珠、陈垂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环卫办负责),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检查和考核工作,张清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前)。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细则,明确目标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二)实施阶段(2021年5月-11月)。加强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宣传,完成保洁工作人员的招聘,完成设施设备的采购、建设,试点推进“绿色银行”兑换运营管理,按照垃圾划分标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12月),通过现场检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试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断总结分类经验,增进分类方法、提升分类效果。
五、主要任务
(一)分类模式
“一箱三桶”模式。在服务辖区内200-300户人口设计一个投放点,每个分类站放置智能箱体1,蓝桶(可回收物)*1、绿桶(餐厨垃圾)*1、黄桶(其他垃圾)*2;可回收物、厨余、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蓝、绿、黄桶中,有害垃圾在集中回收日收集至固定存放点。根据西滨镇各区域人口分布,具体分布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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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市/西滨镇垃圾分类项目“分类亭+分类桶”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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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社区/ 村 |
企 业 |
商 家 户 数 |
常住 人口 |
户 数 |
分类投放亭类型 |
垃圾桶摆放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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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桶 型 分 类 亭 |
智能 箱体 (可 回收) |
简 易 宣 传 栏 |
其 他 垃 圾 桶 |
厨 余 垃 圾 桶 |
可 回 收 物 |
有 害 垃 圾 桶 |
配置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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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跃进 村 |
30 |
80 |
592 |
164 |
1 |
1 |
1 |
2 |
1 |
1 |
/ |
摆放1 排,共4 个桶 |
|
2 |
思进 村 |
/ |
/ |
630 |
124 |
1 |
1 |
1 |
2 |
1 |
1 |
/ |
摆放1 排,共4个桶 |
|
3 |
海滨 社区 |
120 |
200 |
600 |
160 |
2 |
1 |
2 |
4 |
2 |
2 |
/ |
摆放1 排,放2 组,共8 个桶 |
|
4 |
总计 |
150 |
280 |
8800 |
/ |
4 |
3 |
4 |
8 |
4 |
4 |
/ |
共4 组,16 个桶 |
(二)宣传方案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与镇区、社区、学校、社团联动开展宣传。在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的基础让群众养成自觉分类习惯。
1.宣传队伍建设
(1)宣传队伍组建:为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项目设立宣传专员,负责辖区内宣传工作和对接垃圾分类督导员、网格员、辖区内各学校、单位、社团组织等。
(2)针对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成员开展系统性培训。
2.宣传基地
在辖区内设立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教育基地(自然生活实验馆),通过宣传栏、手工环保物品、海报、前中后端处理模型、后端处理产品实物展等,提供公众参观平台。在教育季度设立周期性垃圾分类培训、学习、以物易物交换平台、堆肥实验室等活动。借助科技馆设立垃圾分类宣传点,营造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氛围。展示西滨镇垃圾分类经验成果及外来单位参观考察。配置分类知识廊;有分类互动实践、分类大数据平台等功能区。
3.宣传资料
第一类,根据西滨镇人口年龄段情况,宣传海报选用“大字报”,详细介绍垃圾分类的意义、四分类类别、垃圾桶使用方法、中后端处理流程、垃圾分类驿站和教育基地地图、绿色生活APP二维码等。针对每家每户进行发放,并引导群众签署垃圾分类倡议书,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类,宣传展板,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绿色生活APP注册流程,开展定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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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题 |
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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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 |
入户宣传 |
每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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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宣传 |
1次/月/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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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集中回收/兑换日” |
1次/月/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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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启动仪式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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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知识入校园、进村/社区、进单位 |
1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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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培训 |
一年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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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世界环境日、低碳宣传日、传统节日等开展二手集市、酵素制作、表彰等类型活动。 |
每季度1次 |
(三)分类投放
1.针对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做到“定时定点”投放
服务区域内推行撤桶并点投放方式,结合投放点位置设置4处集中投放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一日二次,第一阶段时间设计为早7:30—9:30, 晚 17:30—19:30(具体时间需与实际收运体系对接)。投放时间段内每个点安排一名督导员负责桶边督导,居民分类好后到投放点投入分类垃圾回收桶,再通过后台调度车辆,分类收运。
2.可回收物“定点自主投放+结合线上预约上门回收模式”
自主投放:由居民自行分好类投放到附近智能回收设备,可通过扫描二维码、IC卡和人脸识别三种方式登录绑定账号,进行投放并获取积分。
上门回收:村/居民,通过线上预约进行上门回收。
集中回收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设定固定一天为集中回收日和兑换日,开展 1次现场定点、定时集中回收与积分兑换活动。
3.有害垃圾:在各投放点内设置有害垃圾回收桶,居民可自主到点投放和集中回收日进行收集。
(四)分类转运
分类收运服务是对四大类垃圾进行专车专运,并进行专门处理,具体如下:
1.餐厨垃圾,专用车辆收运,日产日清,现阶段进行餐厨垃圾不出镇,堆肥处理,到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完成后,有市级统一安排处理;
2.其他垃圾,直收直运,统一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转运至填埋场或焚烧厂终端进行处理;
3.可回收垃圾,在区域内各回收点采用专用新能源三轮车,日清至分拣中心,打包处理后再运至再生资源集散处置基地进行回收利用;
4.有害垃圾,定期收运,联系具有处理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危废运输处理,由专业后端公司提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滨镇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极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三)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四)强化考核监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绍则,建立现口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附件:《农村生活垃圾划分标准》
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农村生活垃圾划分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可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类别划分。各类垃圾可按下列描述进行识别:
1.厨余垃圾: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主要包括:
(1)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垃圾;
(2)村庄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
(3)农村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内脏等有机垃圾;
(4)农村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2.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再利用,能作为废品出售或具有一定价值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 废纸类: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蛋盒);
(2)废塑料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等)、硬质塑料瓶(洗衣液瓶、洗发水瓶)、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塑料杯、塑料托盘、软桶、一次性饭盒等);
(3)废玻璃类:玻璃瓶(调味瓶、酒瓶)、碎玻璃、碎陶瓷等;
(4)废金属类:金属容器、金属制品等;
(5)废织物类:废旧衣物、废旧床单、废旧桌布、废旧窗帘等;
(6)废弃电器电子类:废旧家电、手机、计算器等;
(7)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国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
(2)废弃杀虫剂、染发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3)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
(4)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像纸;
(5)农药瓶及其包装物;
(6)废温度计、废血压计;
(7)电子类危险废物如电池,含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产品或者设备等。
4.大件垃圾: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的废弃物,不包括家用电器电子类废弃物。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如床垫、沙发、书柜等。
5.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
(1)餐巾纸、污损纸张;
(2)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
(3)废弃小食品包装袋;
(4)烟蒂;
(5)其它村民家庭废弃的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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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晋江市垃圾分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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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滨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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