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1040-2025-10016
    • 发布机构: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5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5年 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5-12-25 15:22

    各工作点、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民福〔2016〕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具有晋江户籍且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一级、二级200元,三级、四级121元)或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我市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或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的一项即可申请困难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具有晋江户籍且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残疾程度挂钩,不区分家庭收入。

      (三)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城乡低保家庭三级、四级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1元,一级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非困难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1元(非困难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2元)。

      二、两项补贴新增及取消

      经对象申请、镇村初审、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审批,2025年12月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人。取消3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人。(具体详见附件1、2、3)

      三、资金拨付及发放人数

      2025年12月我镇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173人共发放16.5888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4人发放9.234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9人发放7.354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4、5)

      

            附件:1.2025年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增对象花名册

                  2.2025年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取消花名册

                  3.2025年12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取消花名册

                 4.2025年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5.2025年12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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