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1040-2025-10015
- 发布机构: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3
各村委会、各工作点:
为推动我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承接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确保2025年12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和高龄补贴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城乡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32%确定低保标准,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在上述区间内,资金采取差额补助方式发放。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晋江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为每人每月117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晋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2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54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0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分散供养的150%。即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75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329元、半护理每人每月823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646元。
2025年7月1日起,我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39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71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2268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08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578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401元。
(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每户每月发放20元用电优惠金。
(四)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从低保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二、保障对象
根据社会救助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5年12月,我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802户1283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637户1118人,特困人员165户165人。
三、拨付金额
2025年12月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及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1035202元,其中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共1015462元,用电优惠金16040元,高龄补贴3700元。
(一)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对象共637户,月需保障金735675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共165人,月需供养金279787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
(三)用电优惠金。共需发放16040元。(详见附件1、2)。
(四)高龄补贴。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共36人,月需发放高龄补贴3700元。(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工作点要按照《晋江市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协助我镇社会事务办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各村、各工作点要熟悉并遵循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出现“人情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假公济私、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村、各工作点要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清理档案资料,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1.2025年12月龙湖镇城乡低保金、用电优惠金发放花名册
2.2025年12月龙湖镇特困供养金、用电优惠金发放1花名册
3.2025年12月龙湖镇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
4.2025年12月龙湖镇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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