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7-1910-2019-00001
- 备注/文号:晋龙政〔2019〕2号
- 发布机构:龙湖镇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8
晋龙政〔2019〕2号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
全国国土调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文[2018]119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我镇配合上级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全市各类土地动态,掌握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三大地类及其对应的二级地类数据,特别是做好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统计监测土地流向,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完善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调查内容。本次调查的对象是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統一标准,配合上级在全镇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掌握翔实的地类数据,特别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更新工作,重点调查原地类为耕地、滩涂、设施农用地等地类,对现状已发生变化的地类,要按现状及时变更;同时,掌握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时间安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晋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晋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成果发布等。
四、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我镇将按照晋江市确定的“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配合上级开展调查工作。成立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调查工作,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同时,组织村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收集、提供本村相关资料及涉及集体公地指界等相关事宜,并指定专人配合调查工作开展。
附件:龙湖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附件
龙湖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雄(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庄添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施纯玺(党委副书记)
黄美霞(党委组织委员)
张尚府(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许荣题(人大副主席)
蔡伟群(副镇长)
李培耀(司法所所长)
郑继传(主任科员)
王云强(副主任科员)
成 员:庄婉萍(党政办主任)
陈耿祥(财政所所长)
杨清潭(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王天从(规划建设办主任)
吴松钝(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丁挺立(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远远(烧灰点点长)
许建群(福林点点长)
娇坚勇(衙口点点长)
洪朝宗(阳溪点点长)
林宗伟(杭边点点长)
朱文伟(龙园点点长)
蔡清杭(秀山点点长)
罗宇平(新丰点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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