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环闽泉招[2020]0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毓秀楼抢险加固工程和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达屋楼抢险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金井镇围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毓秀楼抢险加固工程和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达屋楼抢险加固工程。工程造价227.2013万元(其中毓秀楼99.0509万元、达屋楼128.15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毓秀楼抢险加固工程和福建晋江·围头“八·二三”炮战遗迹--达屋楼抢险加固工程,其中包括(毓秀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主体、围墙及周边环境保护抢险加固等;达屋楼: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主体、水塔、门楼、围墙、庭院地面及周边环境保护抢险加固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7.201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的合格标准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文物局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且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工程修缮或近现代建筑保护工程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06月24日18时00分00秒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一栋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谢,联系方式:1815930253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现场递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经济报、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邮编36225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85335053,传真: /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一栋6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718097092@qq.com
电话:18159302537,传真: /
联系人:小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