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成泉招【2019】08057号
经批准,受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对金井镇虺湖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实施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概况:
1、招标项目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招标项目规模:拆除总面积为1.724678万平方米,具体面积详见附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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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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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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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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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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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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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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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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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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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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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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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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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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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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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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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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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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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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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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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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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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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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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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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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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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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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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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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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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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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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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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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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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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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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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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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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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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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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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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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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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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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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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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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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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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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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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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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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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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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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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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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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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内容:拆除区域范围的建筑物、附属物、简易搭盖,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废渣二次破碎;建筑垃圾、拆卸物、废弃物的清理外运;场地平整、清理至构筑物原地面标高以下10cm。
注:(1)、基站、管线等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变压器不属于招标范围;
(2)、招标人指定的古建筑物构件材料所有权归属招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文物拆除机构拆除装运,中标人须负责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场地平整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但其建筑面积不予扣除,仍计入残值回收金。
4、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将拟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在拆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于2019年09月30日前完成拆除工作,包括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5、本项目的残值回收金招标最低控制价为:640293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残值回收金招标最低控制价,中标单位的残值回收金投标报价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一次性缴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标。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未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资格审查将作不合格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23日至2019 年0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联系电话:13959998057。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介绍信。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于2019年09月04日23:59前汇到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开户名: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井支行,帐号:9070 4230 1001 0000 0019 58);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10 时 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投标价中标法(残值回收金)。
八、公告地点: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晋江经济报、中国晋江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江市金井镇,邮编: ;
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595-85335053。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号楼A栋三楼,邮编: 362000 ;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3959998057 传真: 0595-2809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