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2402-2023-00003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3〕68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6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10:22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有关单位、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422日全市二季度安全稳定专题调度会、511日全市学校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和523日防溺水专题调度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通过压实责任、科学策划、精准施策、有效沟通,进一步推进预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紧绷安全这根,牢记防溺水这条生命红线,把预防溺水工作列为当前乃至今后长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汲取事故教训,借鉴有益经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溺水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本辖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活动,采取动漫动画、视频广告等喜闻乐见方式,探索信息化渠道,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宣传、广电、学校等单位要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将预防溺水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青少年儿童对预防溺水入脑入心,提高宣传实效。

    三、协同协作,共同发力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各尽其责、部门协作,共同发力,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片、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以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尤其有关基层所站和各网格片、各村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防溺水专项排查,特别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流、湖泊、水塘、沟渠、废弃水井、石窟、建筑水坑、工地水坑、洼地水坑等不安全水域的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村要督促辖内企业加强对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员工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做好预防子女溺水工作。

    (二)学校要加强青少年群体安全教育,一要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抓好重点时段防溺水工作,每年暑假前要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每一位家长履行好假期监护责任。二要将预防溺水纳入年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学生等为重点群体,以十个一(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或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或宣誓活动)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立即组织一次防溺水宣传发动活动,多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三要通过印发签订《致家长一封信》(附件2)、《防溺水安全承诺书》(附件3)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落实学生看护看管责任,确保覆盖每一名家长、每一名学生。

    (三)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广播、专栏、图片展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认识游泳致死是学生夏季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家长明确子女安全保护意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有效预防游泳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永和微平台、镇广电站、电信部门、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要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报道或信息发送,重点让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知晓防溺水六不两会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置和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村、部门、单位,将按照《晋江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和《晋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

    的一封信

    3.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4.永和镇水域排查登记表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66


    附件1

     

    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溺水伤亡是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防控,有效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成立永和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施建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林时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林荣华  镇党委秘书

    谢坤霖  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黄鹏程  镇副镇长

    许大限  镇副镇长

    蔡桂榆  镇副镇长(科技)

    赖雪芳  永和司法所所长

    李培雄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恭毅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党政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社会治理办(应急管理岗)、教委办、永和派出所、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广电站、永和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各村主要负责人,各网格片联络员。

    四、工作职责

    各村、镇机关、镇直各单位要本着对青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职、联防联动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一)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村干部包片,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

    1.确保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水域。要对辖区内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在每年4月至10月份,各村要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含LED显示屏),利用村广播等宣传平台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2.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定期全面排查。把水域隐患排查纳入全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要定期组织开展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常有青少年儿童游泳戏水或玩耍的江海河流、水库、池塘、公园、建设工地水坑、水池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在每年的4月至10月份,要坚持至少每周一次对辖区内水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有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3.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域均有人员定期巡查。把水域巡查纳入村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作用,建立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月至10月份的节假日,包括暑假)和重点时段(每天的10: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青少年儿童所在学校(教委办)、村或企业,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

    4.发挥优势开展对青少年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召开企业会议、村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二)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社会治理办(应急管理岗):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要经常性地召开企业业主会议,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的监护意识;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科)要根据市水利局要求做好水域、水库、山塘水坑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村设立警示标志及宣传广告牌,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巡查制度,加强巡查救援管理,劝导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同时,要督促村做好所管水域的责任人落实制度,通过排查摸底,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或增补安全警示标牌,消除可能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社会治理办(应急管理岗)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部门、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三)教委办、各中小学、幼儿园: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充分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学校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外来工子女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要注意在暑假来临前,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监管承诺书、发放家校联系卡、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四)永和派出所:加强联防联动,建立应急防控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发挥综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队:负责督促村、工业园区对废弃、关闭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永和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七)团委、工会、妇联、关工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作用,联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八)电信、移动、联通、邮政: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向社会群众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告家长书),减免费用;其中,每年的暑假和重要节假日,应确保每周(每次重要节假日)均向所有服务对象免费发送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公益短信,实现宣传全覆盖。

    (九)其他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镇机关、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的溺水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加强协调督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为青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重点时期的防范力度。每年5月至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学校放暑假期间。各村、镇直各单位和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要特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教育、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家长)以及加强危险水域的巡查管理。在重点时期,要确保水域排查、隐患整改、日常巡查三到位,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附件2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

    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

    近年来,我市学生溺水事故基本发生在周末、假期,基本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学生、外来务工子女家庭。血淋淋的案例、惨痛的教训无不深刻提醒我们,家长必须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因此,永和镇人民政府在暑假来临之际,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学生、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六知两会六知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知道孩子的联系方式;两会:平时会教育自己孩子不去无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场馆游泳;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会在孩子放学回家后、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尽到监护责任)。

    学生的安全,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密切配合,特别是暑假期间更需要家长您加强对孩子离校居家期间的监管教育,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祝您的孩子健康平安!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月日

    ………………………………………………………………………………………………

    回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其他方式:(请在处划)的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我在学校期间认真学习了防溺水知识,一定牢记老师的安全教育要求,特向学校承诺:

    1.坚决不去无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场馆游泳、不私自到海域、水库、河流、池塘、水坑、工地水池、石窝积水坑塘等水域玩耍、戏水、游泳、捉鱼摸虾等。

    (学生手抄,其中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生无需抄写                                                    

     

    2.坚决不接受其他学生邀请或邀请其他学生到海域、水库、河流、池塘、水坑、工地水池、石窝积水坑塘等水域玩耍、戏水、游泳、捉鱼摸虾等。

    (学生手抄,其中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生无需抄写                                                    

     

    3.如发现学生私自到海域、水库、河流、池塘、水坑、工地水池、石窝积水坑塘等水域玩耍、戏水、游泳、捉鱼摸虾等现象,立即报告老师家长,并大声呼喊附近成年人救援或者报警(110)。

    (学生手抄,其中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学生无需抄写                                                    

     

    学校名称:                     班级:

    承诺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监护人)                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永和镇村水域排查登记表

     

    序号

    水域名称

    水域属性

    水域大概面积(㎡)

    水域详细地址

    权属单位

    设立安全警示牌数

    是否设置安全护拦

    2023年村级新增警示牌数

    2023年村级新增设置安全护栏(米)

    村级排查人员姓名与手机

    备注

     

     

     

     

     

     

     

     

     

     

     

     

     

     

     

     

     

     

     

     

     

     

     

     

     

     

     

     

     

     

     

     

     

     

     

     

     

     

     

     

     

     

     

     

     

     

     

     

    村委会负责人: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备注:

    1.水域属性指水库、河流、湖泊、海、水塘、建筑水坑、沟渠、废弃水井、石窟、洼地水坑等其他水域;

    2.权属单位指水域主管单位,村或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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