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4-011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晋永政文〔2022〕105号
- 发布机构:永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9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
森林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机关相关部门,永和派出所:
根据《晋江市林长办公室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晋江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晋林长办〔202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林长制工作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监管严格的林长制网格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司法护航林长制体系的实施,对全镇范围内所有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实施“林长+森林警长”网格化管理,全面建成镇、村网格化的“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二、建立“一林一警”
对应我镇林长体系,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全域覆盖”的原则,设立镇、村两级森林警长。永和派出所所长担任镇级森林警长,分管综合执法的领导担任镇级森林副警长,村级森林警长由各村片警担任。
森林警长信息由镇林长办在各林长公示牌公开。
三、压实工作职责
(一)森林警长职责
1.认真执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在各辖区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收集、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信息,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林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侦查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案件。
3.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发生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火场警戒和治安维护,及时开展火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林业部门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5.协助完成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涉林纠纷调解工作。
6.承办上级和镇林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林业部门职责
1.负责巡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收集、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警长做好林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林业行政案件。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区域巡护。发生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第一时间通报警长,协助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4.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5.牵头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涉林纠纷调解工作。
6.做好野生动物救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7.承办上级和镇林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建立协作机制
根据林长制工作需要,建立镇级部门协作机制,镇级协作单位包括永和派出所、消防中队、综合执法队、环保中队、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与经济管理办等单位。各部门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及时共享,理顺行刑衔接工作。
五、工作保障措施
“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建设是林长制部门协同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镇林长办、永和派出所要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及时主动向本级林长汇报工作情况,在林长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协作机制建设。要压实工作责任,将“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并充分运用考核问责与鼓励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镇林长办、永和派出所、各村在推进“林长+警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附件:永和镇“一林一警”体系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永和镇“一林一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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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森林警长 |
镇级森林副警长 |
村级森林警长 |
责任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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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光 |
王贵阳 |
高梦珂 |
英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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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志敏 |
坂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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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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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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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东挺 |
力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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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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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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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少泽 |
陈惠章 |
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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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鸿彬 |
玉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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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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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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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玮业 |
玉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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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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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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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桂 |
曾国权 |
后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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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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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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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开云 |
马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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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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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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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水龙 |
巴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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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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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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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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