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村级环境卫生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村、各工作点:
2019年,在每月泉州、晋江对我镇进行环境卫生考评的基础上,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24个村进行考评,并结合泉州、晋江两级考评成绩,对各村环卫保洁工作进行评比。现综合汇总三级考评成绩通报如下: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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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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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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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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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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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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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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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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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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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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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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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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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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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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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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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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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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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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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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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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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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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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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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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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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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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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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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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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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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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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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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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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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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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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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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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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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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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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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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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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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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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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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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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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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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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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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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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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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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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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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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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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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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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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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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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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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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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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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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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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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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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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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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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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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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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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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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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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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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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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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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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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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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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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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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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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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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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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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累计考评655个村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22755处,已整改到位22755处,整改率100%。全镇在泉州、晋江两级考评中综合成绩88.18分,在晋江市“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考评中排名各镇(街)第15位,比上一年提升4个位次,全年仅11月份排名全市倒数第二名,2月份最好成绩达到全市第7名。镇域整体保洁水平有所提高,大部分村建立健全环卫保洁机制,落实日常保洁监督管理。各村环卫保洁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24个村年度考评综合成绩均达到良好等次(80分)以上,但是达到优秀等次(90分)的仅有邵厝、塘下、周坑、梨星、福田等5个村,低于87分(黑榜)的还有马坪村、内厝村、上宅村、力争村、古厝村、永和村、旦厝村、巴厝村、英墩村等9个村。
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印发《关于修订永和镇环卫保洁奖惩制度的通知》,将“黑榜”分数由原来的80分提升至87分,自我加压。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环卫保洁第一责任人,规范各村环卫保洁管理制度,审核把关各村环卫保洁合同,严格制定奖惩方案并落实到位,把环卫考评成绩与绩效考评挂钩,增强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标准。
(二)落实跟踪督促。镇公用事业办按照考评内容标准,每月至少2次对24个村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巡查考评,不断推动环卫保洁工作深入开展。针对泉州市、晋江市“美丽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发现问题,督促各村整改到位。对每月考评成绩低于87分的村加强重点督查帮带、跟踪问责;采取书面通报和在晋江经济报晒出红黑榜等形式,通报考评发现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交流工作经验。配合纪委办对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的英墩村主干及分管两位进行批评教育。
(三)强化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村级保洁经费市、镇、村三级保障机制,按上年度末户籍人口数20元/人·年的标准, 2019年镇财政投入村级保洁经费140余万元,投入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00余万元;及时下发省、泉州市、晋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470余万元,督促各村统筹用于环卫保洁。
(四)严格落实奖惩。一是兑现奖励资金。根据我镇环境卫生保洁奖惩制度方案,全年兑现每月泉州、晋江市考评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资金共12.8万元,奖励相关村下村干部共4000元;二是严格处罚措施。2019年各级考评成绩低于80分(6月份起为87分)的相关村的点长、副点长、下村干部、村主干累计表态发言31人次,批评教育相关人员3人次。三是媒体宣传通报。针对环卫保洁薄弱环节,提高“红黑榜”分数,全年累计“红榜”上榜28村次84人次,“黑榜”上榜 15村次45人次。
(五)推动试点工作。2019年,塘下村创新“垃圾不落地”模式,由保洁人员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并集中清运;福田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通过市环卫处验收;开展墙体文化创建活动,巴厝村、玉溪村、塘下村、永和村等村开展墙绘,既消除了乱张贴涂写现象,又提升村容村貌。
(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村庄清洁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清理村庄卫生死角及陈年垃圾。
三、存在问题
全镇环境卫生面貌经过一年的努力,虽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整体环卫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各村环卫工作仍存在环卫保洁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薄弱村环境长期没有明显改善等问题,特别是英墩、旦厝、等村。此外,考评中发现,部分群众环卫意识不高,存在房前屋后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焚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旧房屋垃圾积压等问题,影响了我镇在泉州、晋江考评中的成绩。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村片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只有分管两委进行日常巡查,各片区责任人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村虽有落实片区责任制,但片区责任人对环卫保洁的考评标准要求了解掌握不清,日常监督要求偏低。
(二)整改提升不到位。一是职能部门管理还需加强。公用事业办每月对各村进行两次考评,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较少,督促整改的力度不够,梳理总结问题、分析原因不够,在指导帮带上还有欠缺。二是村级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村村干部未充分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仅停留在应付整改任务,被动依赖各级考评组发现问题,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较少,也未充分调动老人会、妇联和群众参与环卫保洁管理。村级日常检查落实不到位,部分村日常管理松散,缺少检查督促,对环卫工人的在岗人数、作业时间、保洁效果及垃圾清运情况等要求不够严格,如英墩、旦厝、内厝、割山等村;有些村工作责任心不强,习惯将考评问题转发给保洁负责人员,对有无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如何不管不问,严重影响了保洁质量,如割山、旦厝等村。
(三)日常保洁标准不高。主要体现在:大部分村保洁员作业时间未达到要求;保洁范围未实现全覆盖,日常保洁局限于主要道路,村与村交界区域、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沟渠池塘、旧村祖厝、出租房周边、镇村工业区、未硬化道路和闲置空地等区域没有纳入日常保洁范围;未开展“门前三包”;未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和陈年垃圾问题突出。
(四)薄弱村提升不明显。少数村未认真对待各级考评发现问题,存在应付心态,仅停留在点对点整改,未进行全面整治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多次考评和整改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仍然没有改观,特别是一些人口密集的村垃圾产生量大,保洁难度大,垃圾“回潮”现象突出,如英墩村。
(五)村级基础设施薄弱。当前,个别村还存在大量支路未硬化、排水排污设施缺乏、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施工路面未及时回复、杂物乱堆放和临时搭盖现象,影响了村容村貌,增加了保洁难度,如割山、力争等村;部分村对老旧破损的设施未及时更换维修,群众阻扰垃圾桶、垃圾收集点设置,垃圾收集点分布不够合理,易出现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现象,如永和村、英墩村菜市场周边垃圾桶集中堆放,旦厝、玉溪村破损垃圾桶未及时更换。
(六)环卫意识有待提升。一方面,群众爱护环境卫生意识亟待提高。部分村人口密度大,外来务工人员多,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高,垃圾不入桶、随意乱丢垃圾、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乱涂画张贴等不良生活习惯普遍存在,造成环境卫生保洁难度大,如英墩、割山、玉湖、旦厝、上宅、马坪等村;另一方面,群众参与意识不强。“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省上要求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或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按每户每年60-120元的标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但部分村对流动人口征收不到位,环卫资金主要依靠市镇投入,制约了保洁工作开展。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责任落实,齐抓共管。一是镇公用事业办落实指导督促责任,尤其要加强对环卫薄弱村的督查力度。要组织力量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在考评总分中予以加倍扣分。二是各工作点要定期了解、推动各村落实环卫保洁工作进展。压实责任,加强薄弱区域日常巡查。三是各村要落实环卫保洁主体责任。要成立环卫保洁领导小组,由下村干部担任督导员。采取各村两委分区包片、党员挂钩认领的方式,划分责任片区,责任到人。通过每日巡查、片区间不定期交叉巡查等帮助发现问题,并形成巡查台账。
(二)加强常态考评,落实监督。镇公用事业办要提高每月巡查考评质量,对各村薄弱环节进行考评,督促各村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保洁质量,全面提升。各村容易“回潮”的公地、闲置空地及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房前屋后、水塘沟渠、出租房屋周边等区域的卫生死角和陈年垃圾等既是当前环卫保洁工作重点,也是各村薄弱环节。一要落实日常管理。各村要推行每日常态化巡查、网格化管理,实现保洁常态化。二要抓重点抓关键。各村要结合主题党日、村庄清洁行动,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发动群众落实“门前三包”,对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沟渠池塘、闲置空地以及工厂周边等易产生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的场所进行全面清理。三要完善基础设施。各村应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对本村垃圾桶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老旧、破损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及时的维修和更换。合理、足量配置垃圾桶。要根据“美丽乡村”和“最美乡村”项目扶持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未硬化的道路和空地实施硬化、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严格经费使用,专款专用。各村要按要求足额足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按要求及时入账,加强环卫服务项目招标成本测算和资金使用检查管理,确保环卫保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浓厚氛围。各村每月要开展一次以环境卫生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要发挥妇联、团委、学校、老人会等力量,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环卫保洁活动;各村要落实“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每月开展环卫保洁评比,对先进家庭户予以表彰,对“脏乱差”的落后家庭进行批评并在公示栏进行曝光,引导群众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生活习惯,提高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要持续推进“红黑榜”制度,及时在晋江电视台、晋江经济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表扬和通报,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