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3-1301-2023-10060
- 发布机构:招标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1
晋江市东石镇金泽北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东招标〔2023〕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东石镇金泽北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金泽北区;
2.2规 模:整体拆除量(主房屋建筑面积)13469.38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及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晋江市东石镇金泽北区改造项目需拆除的房屋及附属物;整体拆除量(主房屋建筑面积)13469.38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及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 10CM 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2.4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将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14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并在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拆除任务的15天内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本工程的残值回收金招标价为253633元(贰拾伍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整);残余净值单价为18.83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验收要求:基础必须挖到基础底标高,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基础拆除后基坑须使用三类土或海砂进行回填,不得有积水;道路路面必须挖到路面结构层底部;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 11 日 08:00 至 2023年07月17日 17:30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0元,过期不售。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晋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ji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201-205 |
|
邮编:362000 |
邮编:362000 |
|
查询电话:18606952760 |
查询电话:0595-28808829 |
|
联系人:颜先生 |
联系人:小陈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