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3-1603-2019-00153
    • 备注/文号:晋东政【2019】117号
    • 发布机构:东石镇安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4
    【晋江市东石镇】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石镇安办 时间:2019-12-04 16:48

    晋东政〔2019117

     

     

    东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村(社区)、各工作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江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晋江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我2019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火灾隐患整治年、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确保春节前我镇辖区各项生产、生活安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现将《东石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行业、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石镇人民政府

                                 2019122

     

     

     

     

     

     

     

     

     

     

     

     

    东石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晋江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晋江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我镇2019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吸取“10.20”南安市美林街道秋洪卫浴厂发生火灾事故、“11.12”三乡村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124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的“五个要求”,确保辖区各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在2020年春节前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全面营造东石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辖区生产、生活安定稳定。

    二、重点检查内容

    在全面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三合一”场所、出租私房、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情况。

    (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结合《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9102号)文件要求,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重点整治生产场所、储存场所、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现象,场所与住人区域(住家或员工宿舍)完全分离;防火防烟分隔是否采用防火实体墙封堵分隔到位;经营店铺与住人区域互通处是否设置防火门进行防火防烟分隔;建筑物内向楼梯开启的门是否设置防火门以达到封闭楼梯间要求;场所内是否按要求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固定铁栅栏防盗窗是否按要求设置两个以上的可活动应急安全逃生窗;疏散楼梯出口等安全通道是否上锁或堵塞;是否配备足够的运行良好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消防卷盘、烟感报警器和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压力、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是否被占用、埋压或遮挡;物料、货物是否堆放规范,安全过道是否畅通;电线路是否乱接乱拉、是否套管保护,电源开关槽是否采用铁箱或阻燃设施保护,周边是否堆放距离过近可燃物,电路是否超负荷用电作业;场所是否使用可燃性材料(三合板、泡沫夹芯板等)作为隔墙、隔板、隔断、夹层或隔楼;是否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在车间、仓库等禁烟火区域违章动火、电焊和吸烟等。

    (二)出租私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原有建筑房间是否采用杉合板或可燃物隔板、隔墙分隔成多个房间;电气线路是否乱接乱拉、套管保护,电源开关槽是否采用铁箱或阻燃设施保护,周边是否堆放距离过近可燃物,电路是否超负荷用电作业;消防通道是否有双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是否堵塞、占用、锁闭;出租房是否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住宿10人以上的出租房必须做好防火分隔,配备消火栓(消防卷盘)和烟感报警器,并由房东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住宿30人以上的出租房必须配备烟感报警器和消防简易喷淋系统,严禁占用、遮掩或埋压消防器材设施;严禁电动车在室内、楼梯间、走廊过道停放或充电,电动车充电必须设立独立的存放和充电场所;厨房必须独立分隔开,严禁在住宿房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灶或电磁炉等炊具;严禁在住宿区域内堆放杂物或废弃物;使用固定铁栅栏防盗窗的出租房必须设置可活动应急安全逃生窗;设置电子感应门锁的出租房必须配备应急备用电源。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各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情况,场所是否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和安全疏散平面图);是否定期维护检修消防设施、电器设施、特种设备等各项设施;是否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落实安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人员值班值守制度等。

    (四)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餐饮场所是否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经营手续;是否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是否使用可燃性材料(杉合板、泡沫夹芯板等)作为夹层、隔楼、隔墙、隔板或隔断;是否违规同时使用两种火源(火源包括煤气、天然气、醇基燃料<环保油>),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是否按要求使用燃气专用软管,软管不得超长,不得破损、不得乱接、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是否超量储存、使用液化气;液化气瓶周围是否堆放物品;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是否做好出入库登记及食品留样;餐具设备是否清洗消毒;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并运行良好等。

    (五)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和监管。重点整治渣土车、客车、货车、摩托车、港田车、电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资质、上路和运输许可等手续;严厉查处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逆向行驶、超高、超速、超载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六)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排查在建工地施工、高层建筑安全等各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抢工期、抢工时、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升降机、塔吊)、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切实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工序、危险工段专项施工,加强监控和技术指导,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仓储、运输、废弃等企业及油气管道安全情况,同时,加强对醇基燃料生产、经营、餐饮场所的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注意加强做好值班巡查防范工作。

    (八)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其他专项整治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晋江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晋江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我镇2019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精神及各级部门有关要求,立即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切实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并完善应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同时并做好行业检查情况、复查、整改记录和内业归档。

    三、工作职责

    (一)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细化本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和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对行业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指导、监督本行业内企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制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安全隐患,管控安全风险,杜绝安全事故,保障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各村(社区)、各工作点职责: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所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拒不整改或隐患较严重的对象,及时上报镇有关部门或镇安委会对其进行查处,切实督促辖区内企业及时开展自查自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本辖区企业生产秩序及人民生活安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整治组、各村(社区)、各工作点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动和发挥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巡逻队、综治巡逻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类队伍的作用,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排查整治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上报。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合力提升安全水平。针对辖区突出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我镇将组织对其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安全。各村(社区)、各整治工作组、各村(社区)、各工作点请于每月8日、18日、28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相片、开单检查记录报送镇安办汇总。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事故调查,重点调查企业是否开展自查自改,辖区是否开展排查检查,行业是否开展监督检查,牵头部门是否开展专项行动等,对未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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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三合一”整治办,镇党委

    (扩大)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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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石镇党政办公室                   2019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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