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2-1230-2021-00044
- 发布机构:紫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4
晋紫政〔2021〕26号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帽镇
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紫帽镇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紫帽镇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决定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安指〔2020〕2号)和《晋江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委〔2021〕18号)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以中央、省、泉州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深化、拓展、规范、长效”的原则,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巩固“三合一”场所整治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居住出租屋、工贸企业及火灾高发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小火亡人”,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到2021年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
由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以及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全面消除隐患风险。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三)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四)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1年6月底前)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人员,组建“三合一”场所巡查队伍,落实专项整治经费。
2.召开“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依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
2.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镇安办要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三个月进行1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
4.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产检查日”,镇安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税务、供电所等职能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5.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分离。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立即进行防火分隔,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否则,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登记一家,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台帐上报镇“三合一”整治办。
6.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将组织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全镇通报,并纳入村级季度绩效考评和年终考评。
六、职责分工
(一)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根据存在的“三合一”场所行业分类情况,将“三合一”场所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镇安办:
1.协调、指导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
2.协助各单位查处群众举报的“三合一”场所,跟踪落实整改并反馈;
3.对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各行业主管部门、派出所整治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适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暂扣证照、行政拘留等综合执法措施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发及上传上达,收集、整理、汇总“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数据,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6.参与“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的职责分工。
1.督促“三合一”场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
2.督促“三合一”场所按照《消防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四)各工作组、各村(居)委会: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五包干”制度,即包片、包点、包村、包厂、包店,把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下片(点)领导、下村干部、下村(片)民警、村(社区)两委成员;
2.对辖区存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报送镇安办;
4.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合一”场所整改,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组、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联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排查整治“网格化”。要建立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行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隐患。
(三)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池店供电所、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共同抓好“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改后,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三合一”整治办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广泛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建立,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让“三合一”场所无处藏身。
(五)强化督查指导,完善督查通报制度。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对本行业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好的工作方法进行表扬推广,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紫帽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庄跃聪(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陈志猛(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陈维维(党委秘书、组织委员)
苏世源(紫帽派出所所长)
姚昆仑(副镇长人选)
黄高雄(副镇长<科技>)
陈 军(司法所所长)
曾智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许武灵(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蔡永胜(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苏良杰(镇企业服务中心、安办主任,总工会常务
副主席、霞茂村工作组副组长)
许佳望(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紫祥社区驻村干部)
周云波(镇组织办工作人员、霞茂村驻村干部)
曾永嘉(镇财经办主任兼财政所所长、湖盘村工作组副组长)
吴添丁(镇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总预算会计、园坂村工作组副组长)
刘庆祥(镇综治办主任、塘头村工作组副组长)
何德海(镇规划建设办主任、紫星村工作组副组长)
林杰锋(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紫星村驻村干部)
吴华侨(镇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规划建设办工作人员、湖盘村驻村干部)
颜章集(镇洋店村工作组副组长、四级主任科员)
黄勤燕(镇卫计办主任、首席统计员、浯垵村工作组副组长)
陈志跃(镇社会事务办主任、人大秘书、紫祥社区工作组副组长)
林火群(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事员、洋店村驻村干部)
黄向阳(镇武装部工勤人员、园坂村驻村干部)
蔡晓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霞茂村驻村干部)
叶 峰(镇农办工作人员、浯垵村驻村干部)
叶星耀(镇宣传干事、紫湖村驻村干部)
吴鸿飞(镇企业办工勤人员、塘头村驻村干部)
尚雪涛(镇综合执法队队员、安办工作人员、湖盘村驻村干部)
陈美治(镇妇联主席、计生协会秘书长、紫湖村工作组副组长)
洪康熙(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卫生考评中心负责人)
曾进顺(池店供电所所长)
王诗智(紫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诗剑(紫湖村村委会主任)
蔡连福(园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昌顺(塘头村村委会主任)
曾荣煌(洋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新策(浯垵村村委会主任)
卓天宝(湖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子良(霞茂村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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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镇党政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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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紫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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