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10-2420-2021-10003
    • 发布机构:磁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7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0:05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进行编写,采用了通知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1120201231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磁灶镇延泽南路1号,邮编:362214,电话:0595-85880883,电子邮箱:cizaozhen201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磁灶镇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28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保障、危房翻建、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科教文体卫生等,推动政府事务公众参与、政府资源公众共享、政府工作公众监督。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收到申请人张某某通过网络申请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书面答复、按时办结。

    2020817日,磁灶镇人民政府受理了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可见《接收回执》晋磁政(2020)第1号】。20208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磁灶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由责任部门按照公开目录,提出政务公开信息,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预先审查后,交由公开办(党政办)复核,再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公开,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置专门电脑方便群众查阅政务信息,并制作网页二维码,满足多人浏览政务网的需求,群众用手机扫描即可登录,极大便利群众查阅。此外,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还放置分类文件夹,滚动更新每个月公开材料,群众可领取相关纸质材料;二是完善实体专栏建设。在镇政府开阔地带常设政府信息公开实体专栏,分长期、季度、动态三种更新模式,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三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政务公开”专栏下设磁灶镇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积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递交工作。按时将公开材料送至市档案局及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五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设立“新磁灶”专栏和刊发舆情说明、微信公众号“磁灶风采”发布信息、市长专线在线访谈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5、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确定3名专兼职业务骨干,每季度均能保障相关经费,主动公开送交目录及相关材料均能做到及时更新完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磁灶镇绩效评估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225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是对修订后条例的学习、掌握还不够

    三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

    00001. 二是邀请专家、学者等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素养;

    00002. 三是进一步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应公开、尽公开”,形成乡镇-(村)社区二层级全覆盖,打造完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向基层最前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