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磁政〔2019〕141号
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分解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责任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磁灶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全镇总体控制目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持续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及省、泉州市、晋江市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和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晋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的关系,出台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泉州市安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泉安办〔2019〕20号),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红黑名单”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推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目标任务:推进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站建设,引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化服务经费保障,进一步在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注重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
(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目标任务: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
(八)安全监管基础保障目标任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通知》(晋磁委〔2019〕75号),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百米”,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九)重点领域治理目标任务:重点抓好轻工企业、纺织企业、商场市场、城镇燃气管道、机械企业、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建筑施工、燃气站场、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十)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整治目标任务:抓好陶瓷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的整改,并组织进行验收,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验收。
(十一)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
(1)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①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发生亡人事故;
③加强冶金、电力、军工、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④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企业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⑤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危险物品监管一体化改革和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
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⑦全镇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⑧深入开展生产经营性场所及仓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 “三合一”厂房排查整治工作;
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活动,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⑩推进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
(2)镇企业服务中心:
①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督促所辖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加强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职责范围内所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③督促指导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和商场、超市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④负责有关商贸服务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3)镇规建办:
①加强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②督促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③城市建成区消防栓配备率95%以上,完好率100%。
(4)镇农业服务中心:
①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范森林火灾事故;
②督促指导所辖林业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②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闽政办〔2010〕238号),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③负责水利工程、水流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及建设、水库大坝、河道采砂等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④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市农业机械不发生亡人事故。
(5)镇文体服务中心:
①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公共文化场所不发生亡人责任事故,不发生旅游团队、星级饭店亡人责任事故;
②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三合一”整治合格率达100%;
③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④有效监督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行为;
⑤督促指导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旅行社、星级酒店等所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⑥负责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⑦加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镇卫计办:
①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②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③督促指导所辖医疗机构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7)镇道安办:
①督促指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整改率达100%;
③杜绝公路养护施工事故和内河交通事故;
④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100%;
⑤列入病危桥改造计划完成率达100%;
⑥加强客货运企业、驾校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防范营运车辆事故。全力推进公路和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大对更新农村客车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开行频次和通达率。
(8)磁灶国土资源所:
①无证非法采矿提前当地政府关闭率达100%;
②对非法盗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取证及查处率达100%,不发生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较大事故;
③督促指导地质公园、地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9)镇行政执法中队:
①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局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建审验收率达100%;
②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液化气经营网点,验收取证率达100%;
③督促所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10)磁灶公安派出所:
①工作中注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并及时移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对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要及时受理、迅速侦办;
②会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民爆物品活动;
③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未评定星级旅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④加强出租私房安全管理,做好出租私房信息采集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出租私房排查整治。
(11)磁灶市场监督管理所:
①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整治率达100%;
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隐患排查检查整治率达95%以上。
(12)磁灶交警中队:
①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确保完成纳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目标任务;
②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13)磁灶教委办:
①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校车安全工程;
②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实施动态监管。
(14)磁灶供电所:
不发生供电公司负责的因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电网事故。重大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98%以上。
(十二)各村(社区)、印刷基地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推动辖区内所有高危行业企业纳入信息化平台,督促企业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通过自查自报信息平台上报隐患排查情况。
(2)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辖区内出租私房、“三合一”厂房摸排率和整改率均达100%;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3)辖区内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发生亡人事故。
(4)辖区内无发生严重影响飞行导航、通讯和飞机正常起降的行为。
(5)完成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的整治任务,不发生特种设备亡人事故。
(6)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不发生亡人责任事故。
(7)强化非煤矿山整治,严禁盗采国有矿产资源,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杜绝亡人事故。
(8)辖区内无证无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率达100%。
(9)辖区内不发生因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亡人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电网事故;不发生本辖区内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构、建筑物高度或者周边延伸物与电力设施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本辖区内的重大涉电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隐患当年整改率不低于80%。
(10)认真做好本辖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施救和善后工作,本年度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率达100%。
(11)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立企业端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12)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村级安全生产巡逻队,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强化镇村“零星”工程源头管理。加强镇级安全监管队伍管理,确保专人专用,并提供充足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
二、消防安全方面
(一)火灾防控目标。遏制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火灾的发生,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不发生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导致的亡人火灾。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89号),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将消防工作列入2019 年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①全年至少召开1 次专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议题。②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乡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 次专项督查,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③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适时组织对亡人火灾多发或消防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及监管单位进行通报约谈。④落实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下达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任务分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⑤年底应向镇政府专题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⑥主要领导应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
(三)强化部门监管职责。①行业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②相关行业部门应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公布、报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③行业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镇卫计办、社会事务办、文体服务中心、磁灶教委办等部门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年内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切实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①加强装备建设,依据《福建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结合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建设要求,全力保障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的完成。②乡镇专职消防队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常住人口超过1000 人的行政村和自然村,90%的其他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③根据辖区实际需求,新建市政消火栓。
(五)加大隐患整治力度。①每半年开展1 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年内完成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②按照既定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工作。③贯彻落实《晋江市2019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将“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④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动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⑤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紧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等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出租屋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部署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⑥做好全国“两会”、澳门回归2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六)抓好基层基础工作。①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年内按照“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要求,在重点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监控系统、智能充电桩等消防设施,加强电线穿管敷设改造力度。②强化综治职能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 遏制“小火亡人”多发态势的通知》(泉综治委〔2018〕15号),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平台,推动镇安办、磁灶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开展基层基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③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内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累计启动创建数达社区总数30%。④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七)强化消防宣传教育。①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公园的工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应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各单位年内至少组织全体人员开展1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②积极推广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③10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做到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每学年4课时,100%的高中新生在军训接受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20%以上的中小学建立消防教育角(场室)。④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印刷基地办应设置一处宣传栏。⑤各村(社区)、印刷基地办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并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入户宣传率达到40%。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覆盖率、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以及消控室持证上岗率100%。
(八)落实消防经费保障。①年内地方消防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必须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2〕98号)标准100%落实到位,并实现基本支出预算不低于上年度。②贯彻落实《泉州市“十三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泉政文〔2012〕106号),加大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将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经费争取范畴,年内人均人员经费达到6万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控制。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并检查指导和定期通报目标责任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控制在镇政府下达的范围内。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镇安委会下设的16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各自牵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常态化执法检查,开展“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严格实施挂牌督办。
(三)强化奖惩措施。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镇安委会将于年底组织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考评,并对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中获得先进的村(社区)、部门(单位)给予奖励,对在目标责任制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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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应急局,镇党委(扩大)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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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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