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23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24〕2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2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陈埭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07 16:47
      

     

     

     

     

     

     

    晋陈政〔202420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陈埭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工作点,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镇道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道安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4年陈埭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管辖范围及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22

     

    2024年陈埭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道安办〔20246号)通知精神,为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企业及违法,以一局一行动为牵引,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六大提升行动,集中消除病人”“病车”“黑企业等隐患,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力争实现年内全镇道路交通事故一下降两不发生目标,即: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21-2023年)平均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

    二、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酒醉驾、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渣土车、货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占道经营行为,突出镇域主干道、农村道路出入口、校园周边等安全隐患点整治,强化道路安防设施建设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采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年不间断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1.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要组建打击酒醉驾专项行动小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查统一行动,重点加大对酒店、饭店、KTV等涉酒场所周边路段及国省道主要路口的巡逻管控力度。

    2.交警中队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二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要依法并处行政拘留;对醉驾嫌疑人,要依法予以刑事立案,提高醉驾入刑的法律威慑力。

    3.交警中队要按月将查处的酒醉驾违法和涉酒交通事故案例,通报给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会同老人协会广泛开展公开公示和警示教育。对涉及运输企业驾驶人酒醉驾交通违法或引发交通事故的,要及时通报上级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由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交警中队上报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运输企业采取约谈、停业整顿、罚款、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处罚、惩戒措施。

    4.各村(社区)、工作点要结合创建零酒驾示范街区活动,向辖区饭店、酒店、宾馆、酒吧、KTV等涉酒场所广泛发放告知书,督促相关场所在收银台或醒目位置张贴禁酒驾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等宣传警示标牌,并落实专人劝阻制度,主动推出酒后代驾服务。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牵头)、派出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二)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1.各村(社区居)、工作点要在省、县、乡道摩托车事故多发路段及其沿线每个农村道路出入口,统一设置摩托车专题警示标志牌,内容为摩托车上路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不酒驾、不抢行、不闯红灯、靠右行驶

    2.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员乘载、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重点违法行为的 查处。对使用伪造、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二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并处拘留。对超员乘载或驾驶无牌车辆的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前要参加2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学习;对涉及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学生,一律通知家长和学校,并由家长、学校共同教育后再依法处理,同时学校依规予以校内通报或纪律处分。

    3.交警中队要建立各村(社区居)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率排名通报制度。每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 随机调取统计各村(社区居)主要路口摩托车无牌、超员乘坐、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闯红灯等显见性违法行为发生率。每月违法行为发生率最高的3个村(社区),要书面向镇道安办报告整改措施,并开展针对性的整治行动。

    4.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业主;查处制售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或擅自非法改装、组装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牵头)、教育中心、陈埭各市管所,各工作点、村(社区)

    (三)渣土车专项整治

    1.综合执法队要督促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业主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接入全市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入场作业、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规定不落实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采取约谈、责令整改、责令停产停业、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交警中队要建立渣土车每季度外观查验工作制度,定期对辖区在册的渣土车外观进行一次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对私自改变栏板高度、改变密闭装置或装置破损、反光材料破损或脱落、轮胎和灯光等安全机件不符合要求、未安装右侧视觉盲区视频监控及红外线雷达报警装置或预警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要联动规建办责令渣土运输企业限时整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禁止上道路行驶。

    3.综合执法队、交警中队要将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装载源头单位周边道路列为重点整治区域,每月牵头组织不少于2次统一行动,严查超速、超载超限、闯红灯、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两非渣土车要严格落实联罚联放和一超四罚工作措施,并源头追溯,将违法违规行为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对于违法违规的渣土车驾驶人,交警中队要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采取违法违规停运学习方式,通过参与高峰时段站岗2+线上学习1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学习,组织违法违规驾驶员到事故多发路口、路段等开展安全劝导工作,通过现场体验促进驾驶员换位思考,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能力。

    5.对纳入市级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队、交警中队要采取通报曝光、诚信约谈、 重点监管、暂停办理相关渣土业务等联合惩戒措施。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牵头)、交警中队、规建办

    (四)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1.综合执法队要加大对占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盯市镇主干道沿线、道路交叉口位置以及车流量大、车速较快的路段,加大早晚上下班高峰期及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

    2.各村(社区)要切实发挥好村级巡逻队的作用,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劝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规划设置专门场地用于流动摊贩摆摊设点经营。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牵头),各村(社区),各派出所

    (五)农村道路出入口专项整治

    1.各村(社区)全面分析、梳理本村(社区)对外交通的主要出入口。对交通量大、人车混杂、机非混行的出入口,要建立重点时段站岗劝导制度。依托村级巡逻队,在早晚上下班(学)高峰时段,重点对按道行驶、佩戴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行为,定点定人进行检查和劝导。

    2.各村(社区)、规建办要进一步规范标志标牌,严格控制非公路标志牌数量,规范道路标志设置、清除挡视线的障碍物,全面优化美化道路出行环境。

    3.各村(社区)、综合执法队要全面清理道路两侧的违法违规构筑物、牌匾,以及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施。

    4.各村(社区)、综合执法队要强化环境治理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各种垃圾,消除可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彻底杜绝道路沿线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

    5.各村(社区)、规建办要按照道路安全保护要求,排查并清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设施,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设计方案及时彻底解决。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牵头),各派出所,规建办、综合执法队

    (六)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教育中心要主动对接村(社区)、交警中队、规建办、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要深入排查县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区主干道)沿线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针对学生接送问题,科学制定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组织方案。严格校车安全监管,督促车辆所有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开展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督促驾驶员按规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停泊点上下车。

    2.教育中心要督促辖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定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要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前发放致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持续推进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活动和志愿活动,利用学校自建LED屏幕、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播放典型案例,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推进师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倡导师生、家长安全文明出行、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违法车辆、不参与飙车”“飞车等。

    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牵头),规建办、综合执法队、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七)道路安防设施建设

    1.各村(社区)、规建办要加快推进重点隐患整治进度。认真执行各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围绕人、车、路、企全要素、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列入市、镇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点隐患路段隐患治理,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推进在建道路、临水临崖、交叉路口等隐患排查治理。

    2.各村(社区)、规建办、交警中队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建立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重大隐患要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交警中队、规建办要开展新一轮国县道穿村过镇路段、在建及施工道路、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平交路口、货车通行城市道路右转路口的安全隐患以及四级及以上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于425日前形成安全隐患整治计划方案上报至市道安办。

    责任单位:规建办(牵头)、交警中队

    (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各村(社区)、工作点、规划建设办、交警中队要针对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出行交通特点,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及双微一抖等新旧媒介,结合进村、入企、入会等线下面对面的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从正反两方面的宣讲,将交通安全意识牢牢刻在每个人心上。

    2.规建办、教育中心、各村(社区)要推进宣传教育四个一工程。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一面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每半年对辖区群众、企业员工、学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各村(社区)要具体选配一名工作负责、敢于担当的村两委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各村(社区)、交警中队要建立老年交通安全课堂,积极动员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劝戒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落实宗教活动、民俗节日等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及出村入镇主要路口的宣传劝导,开展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入户访谈、见面教育等宣传劝戒。

    4.交警中队、规建办要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举报热线,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农村两违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并通过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措施,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建立道路安全隐患随手拍制度,鼓励广大驾驶员参与道路隐患排查,积极发挥长期频繁行经辖区、熟悉道路情况的优势,扩大隐患排查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牵头),各工作点,规建办、教育中心、交警中队、综合执法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采取的重要举措,道路安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紧抓好。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用足用好调度、通报、督办等各项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工作点及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对涉及面广、责任不清晰、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道安办,组织专家专题调研指导。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执法队、教育中心、规建办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行动开展的有关资料报送至镇道安办(挂靠在规建办)。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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