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7-1020-2019-00039
- 备注/文号:晋陈政〔2019〕55号
- 发布机构:陈埭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8
晋陈政〔2019〕55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办性质
幼儿园登记注册年度检查、民办幼儿园年检及
幼儿园等级评估活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相关幼儿园、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镇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扶持与规范民办 集体办幼儿园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 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民办学校年检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幼儿园开展2018年等级评估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办性质幼儿园登记注册年度检查、民办园年检与幼儿园等级评估活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荣辉(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组长:肖子富(教委办副主任)
王俊锋(小教党总支书记)
王龙峰(安监办主任)
王金川(陈埭市场监督管理所教导员)
施德才(西滨市场监督管理所教导员)
洪文挺(陈埭中心卫生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委办(劳动力大厦6楼),主要负责幼儿园等级评估检查工作及协调联系工作。
组 长:潘杰民(教委办副主任)
组 员:杨春晖(教委办学前教研员)
施旋旋(阿梅中心园园长)
林丽芬(岸兜阿瑞园园长)
柯雅汝(溪边幼儿园园长)
郭月霞(湖中幼儿园园长)
二、等级评估时间
1.学校自查阶段:3月31日前;
2.教委办组织实地年检阶段:5月10日前;
3.教委办报送年检材料时间:5月10日前;
4.市教育局抽查阶段:5月份;
5.综合评定年检结果并向社会公告:5月底。
三、等级评估对象
陈埭镇公办园、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附设园)。
四、等级评估内容及检查人员
1.教研员、园长、业务园长负责检查办园资质、园舍设施、人员配备、环境创设、教育教学;
2.陈埭卫生中心院、市场监督所、保健医生负责检查卫生保健、园所规模;
3.安监办、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安全防护、校车管理、办园效果;
五、等级评估方式和程序
1.各幼儿园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并准确填写登记注册复查表、年检表、等级评估申请表、评估细则自评表、等级评估(年检)汇总表,等级评估(年检)自查报告。
2.教委办组织人员于2018年5月10日前对各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等级评估(年检)情况统计表,写好全镇等级评估(年检)检查报告。检查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及日常监管综合确定。
3.市教育局组织人员于2019年5月上中旬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等级评估(年检),等级评估(年检)按照“听、查、看、评”的形式进行,听取各镇幼儿园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园所条件、园所管理、教育教学等,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阅档案资料,评定年检结果。
六、结果及运用
1.等级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各幼儿园申报合格和基本合格幼儿园,可以根据《晋江市民办 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试行)》进行申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幼儿园的认定,由镇幼儿园等级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认定后报教育局批准确认。经镇教委办评估小组评估,总得分达60分以上的,可申请认定为合格幼儿园;总得分低于60分的,可申请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低于60分的民办园认定为年检“不合格”。检查组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者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逾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不予进行登记注册。
幼儿园等级将作为四个依据:一是作为幼儿园年检的依据。负责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年检的单位,可以结合幼儿园等级评估,一并开展年检。二是作为享受市财政奖励补助的依据。三是作为收费标准的依据。四是作为衡量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2.幼儿园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应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
(1)民办幼儿园年检中需限期整改的幼儿园,未整改合格,当年即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
(2)根据《晋江市民办 集体办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或《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经镇教委办评估小组评估,总得分低于60分的,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
(3)不自觉接受等级评估的幼儿园,应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幼儿园;
(4)一年内连续两次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的;
(5)在申报和接受等级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基本合格幼儿园需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
3.幼儿园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幼儿园评级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取消办园资格等处罚。
(1)使用未经审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校车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近两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三次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的;
(3)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幼儿园注册登记证书或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4)幼儿园平均班生额达45人以上或小学化教育倾向严重的。
(5)基本合格幼儿园经一年整改,仍不合格的。
附件:1.泉州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及复查申请表
2.晋江市民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班)等级评估申报表
3.晋江市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试行)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泉州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及
复查申请表
幼 儿 园 名 称 (印章)
登 记 注 册 编 号 (复查)
举 办 者
法 定 代 表 人
园 长
园 址
邮 编 电 话
泉州市教育局印制
表一、办园性质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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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机构设置 |
机构等级 |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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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集体办 |
独立设置幼儿园 |
小学附设幼儿园 |
小学附设学前班 |
村(居委会)办的幼儿班 |
获示范园等级评定情况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m2) |
幼儿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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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班 |
中班 |
小班 |
小 小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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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机构性质、机构设置相对应栏目中打“√”。机构等级指幼儿园评为省、市、县示范园情况。
表二、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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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小 计 |
其中持证上岗人数 |
其中在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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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含副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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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任 教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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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育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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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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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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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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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后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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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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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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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财务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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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年 度 收 入 |
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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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年 度 支 出 |
人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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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舍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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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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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教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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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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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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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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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扩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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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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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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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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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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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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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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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班)及主 办 单 位 申 报 意 见 |
园长 (单位盖章)
|
|
主办单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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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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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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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印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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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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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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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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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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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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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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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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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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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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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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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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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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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舍来源 |
□购地自建园舍 □租用园舍 □租地自建园舍 □国家无偿提供 □私人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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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 (M2) |
户外活动场 地面积(M2) |
活动室(间) |
功能室(间) |
校车数(辆) |
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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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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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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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历 |
大专及以上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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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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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或中专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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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员 |
|
初中及以下 |
人 |
||||||
|
班级数 |
|
托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混合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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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数 |
|
托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混合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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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
自评得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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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街)教委(育)办意见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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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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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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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评 价 指 标 及 分 值 |
评估方法 |
分值 |
检查情况 |
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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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1、集体办幼儿园按规定登记注册、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民办园持有办园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登记证(2分)。 |
少一证不得分 |
2 |
|
|
|
2、《办园章程》内容完备,有办园宗旨(0.5分);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0.5分)。 |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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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1、有独立园舍。园舍产权明晰(自有房有房产证,租赁房与产权者签订5年以上合同)(1分);具备消防行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编号备案证明),周边无污染、无安全隐患,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1分)。 |
|
2 |
|
|
|
|
2、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基本用房:有幼儿活动室、寝室、厕所、盥洗室(1分);有园长办公室和教师办公室、成人卫生间、保安室等(1分)。 |
缺一项扣0.5分 |
2 |
|
|
||
|
3、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辅助用房:配有一间及以上的专用活动室(0.5分),面积不少于40㎡(0.5分)。 |
|
1 |
|
|
||
|
4、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4㎡(1分),活动室人均面积不少于2㎡(1分)。教室面积不低于80㎡(含寝室、盥洗室、厕所)(1分)。绿化面积占全园总面积的30%以上(0.5分)。有水池、沙池或种植园地(0.5分) |
户外活动面积1.5㎡得0.5分;活动室人均面积1㎡得0.5分 |
4 |
|
|
||
|
5、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1分);每班有风琴或电子琴、玩具柜、图书柜等(1分);有适量的教具和幼儿玩具(1分);幼儿图书不少于10个种类,生均3册以上(1分);每班有饮水设备、毛巾架(1分);每个幼儿均有符合幼儿身高的规范桌椅、床(1分);全园配备计算机、投影仪、照相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1分)。 |
教玩具配备按《福建省幼儿园(班)教玩具基本配备目录》要求配备 |
7 |
|
|
||
|
B3 |
1、全园不低于6个教学班(1分);按年龄设大、中、小、托班:其中5周岁为大班,4周岁为中班,3周岁为小班,3周岁以下为托班(2分)。 |
3个班以上扣0.5分;混合编班扣0.5分;大班中不足龄幼儿每发现5人扣0.5分,最多扣1分。 |
3 |
|
|
|
|
|
2、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托班20人内,小班25人内,中班30人内,大班35人(2分)。 |
平均班额达45人或以 上,取消评估资格;平均班额超40人本栏不得分;每发现一个超40人的班级,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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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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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
1、6个班以上设正副园长各1人,10个班以上设园长1人副园长2人(1分);正副园长均有任职资格证(1分)。 |
|
2 |
|
|
|
|
2、每班配教师2—3人(含保育员)。(2分) |
1人得0.5分;1.5人得1分,2人及以上得2分。 |
2 |
|
|
||
|
3、配有不少于1人的专职保健员,且有资质证(1分)。 |
配有不少于1人的兼职保健员,且有专业培训证书得0.5分。 |
1 |
|
|
||
|
4、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1分);教师幼教专业毕业、中职或以上学历(1分);聘用教师签定劳动合同,聘用教师按规定购买保险(1分)。 |
专业、学历、合同、保险,50%以上符合要求各得0.5分。 |
3 |
|
|
||
|
A2 |
B5 |
1、设有独立保健室,保健室配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幼儿身高体重测量器、水槽,并配备相应的医药用品(1分);有消毒设施,坚持各室及餐具、用具等定时消毒(1分);有晨检、全日观察记录等表簿卡(1分);幼儿在园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保证每日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户外体育活动1小时。(1分);无传染病流行(1分)。 |
|
5 |
|
|
|
2、每年组织一次幼儿及教职工体检。教职工体检率达100%(1分),幼儿入园体检率达100%,预防接种登记100%(1分)。 |
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 |
2 |
|
|
||
|
3、幼儿配有“一巾一杯”,全日制幼儿配有“两巾一杯”(1分);提供卫生、健康的睡眠环境(1分);教室和厕所清洁通风、无异味、地面干燥(1分)。 |
|
3 |
|
|
||
|
4、食堂从业人员有健康体检证(1分);有与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合同及进货原证,有食品留样柜和留样记录(1分);每周制定科学的食谱,并公示(1分);食物品种多样,符合幼儿营养膳食要求(1分);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各自独立建账核算(1分);伙食代办费每学期结束前根据结算结果,多退少补(1分)。 |
|
6 |
|
|
||
|
B6 |
1、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1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1分)。 |
|
2 |
|
|
|
|
2、有铁门、门卫或安保人员(1分);有适当、实用的防护器械(1分);配备消防栓或灭火器、监控器、报警器等必要地安全设施(1分);有安全畅通的疏散通道(1分)。 |
|
4 |
|
|
||
|
3、一年中无发生幼儿缝针骨折、烫伤、走失、食物中毒等事故(1分)。 |
出现食物中毒、学生伤亡重大安全事,取消评估资格。 |
1 |
|
|
||
|
B7 |
1、接送幼儿上、下学的车辆符合国标要求;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1分)。 |
无校车本栏不得分(评估最后得分按其他部分得分除以95%计算);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载或被公安部门处罚一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
1 |
|
|
|
|
2、与公安交警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接送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1分);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0.5分);使用租借车辆的幼儿园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0.5分)。 |
2 |
|
|
|||
|
3、接送幼儿车辆做到“一车一档”,证照在有效期内(0.5分);建立教师职工跟车制度,有记载(0.5分);接送车辆无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车等行为(1分)。 |
2 |
|
|
|||
|
A3 |
B8 |
1、创设利于学习活动的环境:有主题墙布置、家教栏、幼儿作品展示(2分),每班创设满足班级幼儿活动的区角和游戏环境。(2分)。 |
缺一项扣1分 |
4 |
|
|
|
2、有幼儿实践活动成果:手工制品、种养植物品等(2分)。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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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
1、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1分)。 |
查看、调查。发现一起不得分 |
1 |
|
|
|
|
2、实行科学保教,无“小学化”现象:搬用小学教材、布置家庭作业、进行测验考试、举办特长班(1分)。 |
|
1 |
|
|
||
|
3、幼儿园采用省编教材为主的幼儿课程教材(2分)。 |
|
2 |
|
|
||
|
4、教师有备而教,有教案和教具(2分);使用普通话教学(1分);有班级计划、周、半日活动计划及游戏、区域等计划安排(3分);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按《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常规(试行)》执行(1分)。 |
|
7 |
|
|
||
|
5、教师培训提高:开展园内教学教研活动,活动有记载(2分);积极参加各类园长、教师培训活动(2分);积 极参加镇、市及以上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1分);园内教师学历(高中及高中以上)合格率达100%,专业达标率80%(1分)。 |
|
6 |
|
|
||
|
6、每周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1分);园长、副园长深入班级跟班观摩及指导教学(2分);每月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1分);建立教师考核评价方案,每学期有教师年终考核结果(1分)。 |
园长、副园长听课、观摩、指导平均每周不少于1节。 |
5 |
|
|
||
|
7、定期召开家长会,做好家访工作(1分);实行家长开放日制度;有家园联系记载(1分)。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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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
1、幼儿喜欢老师,喜欢上幼儿园(1分)。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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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幼儿有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入厕等生活习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良好的行为习惯(3分)。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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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办园声誉较好,受家长、群众和上级的肯定。(2分) |
家长问卷等 |
2 |
|
|
||
|
4、教案、论文、优质课获得镇级及以上的奖励,镇级1分;晋江市级1、5分;泉州市级及以上(2分)。 |
|
2 |
|
|
||
|
5、服从上级部门管理(2分)。 |
|
2 |
|
|
||
|
加分项 |
幼儿园获得奖励的,镇级加1分;晋江市级加2分;泉州市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的加5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
|
|
|
|
|
|
合 计 得 分 |
100 |
|
|
|||
抄送:市教育局。
![]()
陈埭镇党政办 2019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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