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2420-2023-00024
    • 备注/文号:晋新工委〔2023〕43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新塘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13:58
      

     

     

     

     

     

     

    晋新工委202343

     

     

    新塘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

    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市直派驻单位

      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牢牢把握好领导权和主动权。为了严肃规范辖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守好主阵地、唱好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功能,为加快推进新塘街道各项事业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工作任务

    注重宣传的时效性,准确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党章、新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良好思想意识、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凝聚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三、工作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杜绝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特别是在重点对象和领域上内容出现导向偏差、陈旧过时、表述不当等问题。重点对象和领域包括全辖区,设立在户外公共场所、室内办公场所的宣传栏、显示屏、展板、公益广告等,以及各自的网站、新媒体。街道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社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则由党组织宣传委员和书记进行把关、参照执行。

       宣传栏管理

    1.宣传栏要发挥积极的、正面的、准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馈辖区发展动态和各项重大活动。

    2.宣传栏的宣传内容必须确保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用字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宣传部门的管理规定。版面设计要做到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

    3.属于各科室单位)专题宣传或上墙的相关制度,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宣传内容进行把关;属于公共宣传的,由党政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宣传内容进行把关。

    4.宣传栏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宣传栏每期宣传的时间、主题和内容。原则上做到每季一更新,有时效要求的,依据时效及时更新。

    5.要定期对宣传栏进行检查,并安排人员定期维护和清理,保证宣传栏的整洁美观。如有发现内容不规范、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LED显示屏管理

    1.要充分发挥LED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等的宣传标语、口号。

    2.严禁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宣传标语,不得发布涉及社会敏感、商业性广告宣传标语,确保宣传标语的政治性、准确性、适用性。对来源不明、内容存在问题的宣传标语不予发布。宣传标语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准确。

    3.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标语整理、调度、发布管理事宜。各科室单位)需要发布的宣传标语,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才能发布。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有时效要求的,依据时效及时更新。

    4.LED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党政办不定期检查LED电子显示屏,及时发现显示缺划、混乱及设备线路故障,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

    (三)条幅管理

    1.悬挂的条幅内容要积极向上、文明健康,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文字要正确规范,字体工整、整洁美观,不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2.一般情况下,市区主次干道及沿街市政设施、道路安全设施上一律不得悬挂各种宣传条幅。倡导使用宣传栏、LED屏幕和新媒体等手段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各类公益活动,避免条幅悬挂无序现象,维护市容市貌。

    3.各科室(单位)确需悬挂条幅的,须向党建办(宣传)行政执法中队联合报备,并在指定地点规范悬挂。对条幅的宣传内容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把关的条幅,不得制作悬挂。悬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悬挂时间到期后,主动、及时予以拆除。

    (四)办公楼道、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公共宣传载体管理

    1.办公楼道、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领域悬挂的宣传品内容要能够注重政治性,体现时代性,使用最新表述。

    2.办公楼道、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领域悬挂的宣传品由党政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把关不得制作悬挂。

    3.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要对楼宇公共宣传载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清理,对于外观破损、内容陈旧、张贴不规整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

    (五)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宣传载体管理

    1.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信息,要确保政治性、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拟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三审制。发布前,需填写《信息公开发布备案保密审查表》,经来稿部门撰稿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重要信息及特殊敏感时期原创信息还需经主要领导审定。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发布。

    3.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充分运用事前监管平台查错纠错,按载体要求格式及时发布。

    、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更实的工作举措,充分认识做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

    (二)要落实责任。明确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具体责任人,压实责任,细化管理制度,做到每一个楼道、每一面墙、每一个宣传载体都有责任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覆盖,切实做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

    (三)要强化监督。定期对辖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检查,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并责令整改;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晋江市委新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58

     

     

     

     

     

     

     

     

     

     

     

     

     

     

     

    新塘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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