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0121-2021-00124
- 备注/文号:晋政新[2021]83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3
晋政新〔2021〕83号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总结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晋农〔2021〕18号文)的通知,我单位委托福建省泉州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塘街道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干部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社区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汇总情况:
截至到2021年3月31日,相关数据如下:
账面资产总额290,007,882.53元,负债总额154,558,055.8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5,449,826.72元。
2、财务收支汇总情况:
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项收入合计29,508,255.59元,各项支出合计40,652,954.07元,收支结余合计-11,144,698.48元。
二、审计评价
1、街道下属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社区未制定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晋委办发〔2016〕2号)等文件规定,支出凭证均有经办人、证明人、居委会主任(或党支书、居委会主任两人联签)及村务监督小组四方分别签名确认,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程序基本规范。
2、集体资产的处置。各社区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集体资产,审计过程中,尚未发现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
3、专项资金管理。贵街道下属各社区对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土地补偿款、征迁补偿款、征地经费等能纳入专项核算管理。
4、集体工程管理。各社区能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村级基建工程建设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有经过“两委”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开展工程建设。但村级小额工程项目议事协商、手续报批、组织实施、验收管理等要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问题
(一)收支监管方面。
1、收取市场摊位收入、物业费用收入、卫生费等未附收款明细,不利于收入监管,如:湖格社区、晋良社区、南塘社区、沙塘社区等4个社区。
2、存在支出未取得正规票据现象的有后库社区、荆山社区、梧林社区等3个社区。如:
梧林社区2019年7月11#凭证,回购梧林外来工子弟学校在承租期建造的设施(教学楼、餐厅、厕所、保安室)6,500,000.00元,以梧林外来工子弟学校开具的收款收据入账。
不符合《泉州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村(社区)级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泉农综〔2017〕60号)第一条 “5000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300元以上的开支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必须取得正规的税务发票,不得以白条和普通收据入账”的有关规定。
3、普遍存在支出发票购买方名称不规范,未开具居委会全称现象。如:电费发票购买方名称为“**社区居委会路灯”、“路灯”、“村委会”等,汽油费发票写“**巡逻队”或直接写车牌号等。
4、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不规范,部分资产购入未取得验收手续。如:后库社区、后洋社区、晋良社区、荆山社区、南塘社区、上郭社区、梧林社区、杏田社区等8个社区。
5、部分工资、补贴及慰问金支出存在领款人未签名或代签现象。如:后洋社区、湖格社区、塘市社区等3个社区。
6、梧林社区社区干部发放误工补贴,后附考勤表流于形式,如:2020年10月7#凭证,支付2019年3月-12月社区干部误工补贴24,720.00元,其中2019年4月误工补贴审批表中社区干部误工天数均为21天,考勤表实际签到天数均为22天;2020年10月8#凭证,支付2020年1-9月社区干部误工补贴36,600.00元,后附2020年11月误工补贴审批表中社区干部误工天数为16天,与考勤表实际签到数23天不符。
7、湖格社区存在列支不合理费用现象。如:湖格社区2018年6月11#凭证,报销结婚中华门、电子拱门费用共430.00元,均为2017年费用;2018年7月13#凭证,报销2016、2017年婚礼拱门、校庆贺礼费用4,400.00元,所附票据均为收款收据。
(二)合同管理方面。
1、存在部分租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取现象。如:后洋社区、荆山社区、沙塘社区等。
2、存在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签订的合同不规范现象。如:
后库社区店面、空杂地出租,租赁合同无签订日期;
后洋社区资产出租租赁合同未约定租金缴纳期限。
(三)审批程序方面。
1、部分存在支出审批手续不完整现象。如:
后库社区、湖格社区、沙塘社区、塘市社区、梧林社区存在费用支出未加盖监督小组审核专用章现象;
荆山社区存在费用支出未经三方联签、未经居务监督委员会逐笔审核并加盖审核专用章现象,如:2019年11月6#凭证,购置卫生桶20,000.00元;2019年11月14#凭证,付郭厝道路修复工程咨询服务费3,000.00元;2020年3月2#凭证,购打药机4,200.00元,后附单据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未经居务监督委员会逐笔审核并加盖审核专用章;
杏田社区土地出让未附经审批的协议书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如:2019年6月13#凭证,付高铁二期坟墓地上物补偿款76,200.00元,未见确认表。
2、存在现金支付超结算起点(1,000.00元)现象。如:
湖格社区2019年1月38#凭证现金支付报刊费2,000.00元、汽油费1,957.00元;
荆山社区2018年9月21#凭证现金支付公共水电费1,755.83元,其中单笔电费金额1,231.23元;
南塘社区2019年1月40#凭证现金支付投影设备2,359.05元;
沙塘社区2019年5月11#凭证购买1,115.00元办公用品、2019年9月18#凭证购买办公用品1,040.00元及日杂用品1,168.30元、2019年12月10#凭证支付报刊发行费1,995.00元;
塘市社区2019年1月34#凭证,购买茶台2,916.00元,使用现金支付、2019年9月19#凭证,使用现金支付坟墓迁移补偿款150,700.00元,单笔最高19,800.00元等。
3、部分社区存在公费订阅报刊超过最高限额标准2,000.00元现象。如:湖格社区2019年2,090.00元,上郭社区2018年报刊杂志费用2,331.00元、2021年报刊杂志费用2,388.00元,杏田社区2019年报刊杂志费用2,088.00元。
(四)集体资产处置方面。
普遍存在集体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情况,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未报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晋良社区除外)。
(五)集体工程管理方面。
1、工程资料不规范,如:
后库社区2020年1月24#凭证,北片区房前屋后道路工程,验收日期2019年12月31日早于结算书编制日期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29#凭证,社区下路沟路道路工程187,614.00元后附验收报告无验收日期;
沙塘社区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后附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招标、开工、竣工时间。如:2020年1月10#凭证,沙塘社区和丰路公共厕所工程97,391.00元,合同签订2019年10月27日,招标日期2019年11月06日,竣工验收2019年11月1日,竣工验收单开工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工程结算书编制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开工时间及工程结算书编制时间早于施工合同签订日期;
梧林社区2020年8月4#凭证,付社区墙体彩绘款27,405.00元,后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报价书、工程项目结算表、工程项目验收单均未填写日期。
2、普遍存在工程已竣工验收未及时结转现象。如:
荆山社区2020年6月20#凭证,党建会议室及公共服务中心修缮项目28,775.00元;2019年12月7#凭证,付郭厝道路修复工程72,019.00元;吴厝环村路修复工程二期122,656.00元、郭厝路绿化养护工程118,193.00元;
南塘社区2020年9月9#凭证,付南塘社区伏田塘生态浮岛景观工程第二批166,300.00元,2019年6月12日已验收,未及时结转;南区道路硬化扩宽卫生环境整治改建工程、社区党建微景观工程、文明实践站装修工程、尊师巷微巷美工程等工程均已完工验收;
上郭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决算造价3,428,143.00元)已完工验收,黎刹广场南路连接线改造工程(结算价1,124,043.00元)2017年11月8日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远祥路景观工程改造(决算造价1,848,080.00元)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均未能及时结转;
塘市社区在建工程-道路桥梁-南良桥危桥改造工程余额19,630.00元2018年4月1日前已挂账,该工程已完工并支付完毕;前曾中路砼硬化工程,工程款项付清并已办理验收手续;社区衙内公厕改建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
梧林社区安息堂树木绿化29,672.00元、蔡马利宅前果林地180,182.00元、金盾厝前至良题厝前环境整治工程175,852.00元、林厝西片人居环境整治116,396.00元、社区居民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工程296,557.00元,均已竣工验收付清款项,未及时结转。
3、存在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长期未结转现象。如:
后库社区后库新小学559,295.40元,道路桥梁2,231,430.12元,社区监控34,087.00元,沟渠修砌11,400.00元,居委会办公楼811,660.70元,运动场所9,500.00元,后库灵堂14,550.00元;
湖格社区雁峰小学至后山亮化工程195,150.00元、湖格社区道路桥梁(溪沟路20,000.00元、吴厝路96,118.00元、杨厝路178,708.00元、水泥路及排水管929,741.20元、湖兴路1,686,837.00元、东西一路533,375.00元、湖光西路1,280,452.99元、吴厝环村路1,850,000.00元、金冠路改建860,317.00元、金冠路改建二期1,512,539.00元、金冠路改建三期586,809.00元等)、在建工程-水利饮水-自来水管网2,636,275.00元、其他工程-居委会963,345.00元等均已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未能结转;
荆山社区村主干道路146,515.00元、王厝-郭厝道路工程623,113.95元、郭厝路改建工程1,413,585.00元、吴厝环村路工程690,757.00元;
沙塘社区深垵路坍塌修复余额522,473.00元、金鸡桥15,000.00元、自来水管网5,192,484.00元、下埕地质灾害点边坡翻修474,489.00元;
梧林社区主体工程建设成本-建筑63,455.00元、社区雨水管道改造18,000.00元、梧林大道998,530.00元、学区路452,680.00元、东一路1,043,634.00元、东二路及中区路471,625.00元、中区路380,180.00元、西中路516,449.00元、西区路280,550.00元;
杏坂社区杏坂小学综合楼631,433.27元、双杏路1,093,773.00元、和平中路317,707.00元;
杏田社区西环路第二标段753,109.00元、路灯212,807.50元。
4、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存在工程款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先行核算,直接列支费用现象。如:后洋社区、晋良社区、上郭社区等3个社区。
5、荆山社区、杏田社区存在部分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如:
荆山社区2020年6月12#凭证,王厝水塘栏杆围护工程30,297.40元,未见“四议两公开”及三家报价单、2020年10月8#凭证,社区下林埔湿地公园工程设计费46,000.00元,未填写《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项目中介服务申请表》,未见两委会及相关议标、报价程序;
杏田社区2020年10月5#凭证,党建微景观工程43,000.00元,未见三家报价单及会议记录。
(六)债权债务管理方面。
1、普遍存在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催收、清理现象。如:后库社区、后洋社区、湖格社区、南塘社区、沙塘社区、上郭社区、塘市社区、梧林社区、杏坂社区、杏田社区等10个社区。
2、存在应付款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现象。如:后库社区、杏坂社区。
3、存在专项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偿付的有后库社区、后洋社区、湖格社区、荆山社区、南塘社区、沙塘社区、上郭社区、塘市社区、梧林社区、杏田社区等10个社区,如:
塘市社区应付账迁补偿款- 22万伏变电站征地款136,810.00元、应付账迁补偿款-环城高速607,500.38元、应付账迁补偿款-鹏青路522,824.54元、应付账迁补偿款-新塘园土方款9,584,131.00元、应付账迁补偿款-新荆山线塔基迁移征地款105,965.10元;
梧林社区土地补偿款36,048,438.13元、临时安置补偿款284,750.00元;
荆山社区土地补偿款东西三路1,875,992.62元。
4、专项应付款大于货币资金现象较为突出,除了晋良社区以外的11个社区均有此情况。
(七)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存在取得经营收入,账面未见经营性资产现象,如:后库社区、湖格社区、沙塘社区、塘市社区。
2、存在期末固定资产盘点账实不符,盘亏固定资产的有:后洋社区、湖格社区、荆山社区、沙塘社区、上郭社区、杏田社区等6个社区。
3、普遍存在社区干部对于本社区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够重视,各村均未能建立集体资源台账,以清晰反映集体资源出租、发包、征用、拆迁等情况。
(八)内控制度方面。
1、各社区均未能提供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各社区均未能提供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与《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村集体应当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并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通过”规定不符。
(九)会计核算方面。
村集体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未按拨款用途计入相应科目如补助收入、应付款项或专项应付款,而是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十)其他方面。
1、部分社区存在直接为小学支付款项,未通过教委支付现象。如;湖格社区、梧林社区。
2、荆山社区2021年3月31日银行存款会计账面期末余额1,367,948.36元与银行对账单余额1,367,859.33元余额不符,账面余额比银行对账单余额多89.03元。
四、审计建议
1、健全内控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核,强化监管;加强村集体工程项目和小额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晋江市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加强项目造价预算、施工组织、完工验收等系列管理,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的管理,租金应及时收取,及时入账。
2、强化资产管理。每年应组织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一次实地盘点,核对账实,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妥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要及时查清原因并催收,根据清查结果依规处理;要建立完善集体资源资产台账,准确全面反映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和运营情况。
3、严格控制支出。要遵守《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晋江市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开源节流,增收减支,提高村集体经济效益。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4、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规范支出票据使用,各项开支的支付应取得收款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或规范性的票据。
5、建议健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议两公开”制度等要求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6、规范经济合同,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发挥乡镇、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将经济合同规范化审核作为必要程序,确保合同合法规范、权责清楚。
7、加强土地补偿费及各项补助款管理,专项应付款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晋江市2021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一)(二)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3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新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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