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5-1230-2022-00088
- 备注/文号:晋政灵〔2022〕72号
- 发布机构:灵源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晋政灵〔2022〕7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工作点、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夏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灵源街道辖区内的所有仓库均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存放可燃物品的仓库。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整治目标
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现有底数台账进行梳理归纳,并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及时滚动更新,督促仓库所属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加强日常安全巡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仓库安全防火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仓库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二)是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区;
1.丙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结构):单层仓库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6000㎡,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1500㎡;多层仓库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4800㎡,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1200㎡;高层仓库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4000㎡,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1000㎡。
2.丙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三级(钢结构等):单层仓库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2100㎡,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700㎡;多层(最多允许3层)仓库每座占地面积不大于1200㎡,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400㎡。
(三)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电行为(按照《晋江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建筑之间是否搭盖或堆放货物占用防火间距;
(五)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六)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m;
(七)仓库内是否按要求安装防火门、感烟报警器、防爆灯、喷淋、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设施;
(八)仓库内是否具备双通道,且保持通道、楼梯通畅,上下连通;
(九)仓库内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楼梯、过道、安全出口等消防逃生通道;
(十)同一仓库主体建筑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经营主体的,出租人是否负责并明确专(兼)职管理员对公共消防设施统一管理;是否签订明确安全职责的租赁合同。
五、整治要求
(一)细化分工,统筹推进。各社区、各工作点、街道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雷霆”行动、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开展、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落细。
(二)全面摸排,及时归档。各社区、各工作点要加强对辖区仓库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协助排查整治工作,逐家填写《仓库排查摸底登记表》(附件1),由仓库主要负责人、实地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报街道安办存档,做到“一幢不漏”,并于每周四汇总形成《晋江市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街道安办,由街道安办汇总后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执法,顶格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三合一”,违规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者被严重堵塞、占用、封闭等3种情形之一且无法当场改正的,应责令停产停业、并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搬离建筑。对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由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直至取缔关闭;按时限完成隐患整改的,由属地社区、工作点组织进行现场复查、销号。
(四)强化意识,压实责任。对于厂房仓库等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晋江市消防安全反向约束工作机制(试行)》(晋委办发〔2020〕26号)实施责任倒查,对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附件:1.晋江市仓库安全条件排查表
2.晋江市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晋江市仓库消防安全条件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时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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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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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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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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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层 |
使用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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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 |
□已办理,证号: □未办理; |
是否签订明确安全职责租赁合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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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筑情况 |
占 地 面积: 平方米; 层 数:共 层;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建筑总高度: 米; |
主体建筑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经营主体的,出租人是否对公共消防设施统一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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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物品类别 |
□服装;□制鞋;□电镀;□漂染; □食品;□伞具; □玩具、文具; □纺织;□纸制品;□物流;□其他: |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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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三合一 |
□是 □否 |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是,2022年至今共 次;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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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安全出口情况 |
一层 个;二层 个;三层 个;四层 个;五层 个;六层 个;七层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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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设置及防火分隔情况(防火分隔是指是否采用实体墙和甲级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
仓库内是否设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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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防火 分隔 |
是,□不燃材料□可燃材料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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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是否毗邻车间(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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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防火 分隔 |
是,□不燃材料□可燃材料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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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丙类液体储罐(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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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防火 分隔 |
是,□不燃材料□可燃材料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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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其他企业租住在同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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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防火 分隔 |
是,□不燃材料□可燃材料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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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是否设置防火门(封闭楼梯间) |
□是 □否 |
是否对线路套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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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或卷盘数量及完好情况 |
有,□完好□损坏 □否 |
★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规范 |
是,□单层□多层□高层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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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爆灯 |
有,□完好□损坏 □否 |
堆垛面积是否小于100㎡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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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系统、感烟报警器 |
有,□完好□损坏 □否 |
垛与垛间距是否大于1m,垛与墙间距是否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是否大于0.3m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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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内是否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是否未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是否小于0.5m |
□是 □否 |
主要通道的宽度是否大于2m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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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位置(屋顶或地下) |
有,□屋顶□地下 □否 |
容量: m3 |
建筑之间是否搭盖或堆放货物占用防火间距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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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内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楼梯、过道、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 |
□是 □否 |
是否进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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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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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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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晋江市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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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仓库使用单位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
存在问题 |
检查及整改情况 |
是否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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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人员: 委托单位负责人:
抄送: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2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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