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2022〕5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晋江市灵源街道财务
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晋江市灵源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已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9日
晋江市灵源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一、总则
(一)为规范街道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原则: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管理,保证需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管理机构
(一)财政所作为街道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街道的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合法的会计事项,应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严格把关,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二)负责编制街道年度各项资金的预算草案,管理街道预算内外各项资金,办理年度决算,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三)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定期、及时、准确向单位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三、财政预算管理
(一)财政所根据财政预算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
(二)各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需附上预算说明。预算草案报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财政所。
(三)财政所依据各部门预算,结合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编制街道的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报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讨论通过。
(四)财政所按照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根据工作进度及事业发展需要拨付财政资金。
(五)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收支的,需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讨论通过后,交财政所执行。
四、审批制度
(一)审批制度
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全面财政工作,各类财政资金支出,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1.为提高街道行政服务效率,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日常零星开支,由党工委秘书审批。500元以上支出按审批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2.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用款单位提出使用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3.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报销发票时需附相关会议纪要。
4.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在不违背财经纪律的情况下,对于上级指定的专项支出不在此列,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按上级文件规定签批:
(1)上级专款指定拨付各社区、群团组织的支出。
(2)各种城建项目的征迁补偿款、过渡安置费及建设资金等。
(3)其他上级各部门指定用途的补助资金。
(二)报销流程
单据粘贴并填制《资金支付审批表》→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人员付款→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五、工程、采购支出管理规定
(一)凡建设工程(含维修类)总造价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方案需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建设金额达到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标准的,按上级有关文件实行审核备案。(《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21〕21号))
(二)凡货物、服务类购置达到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2021〕38号)》,必须纳入市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案需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具体操作流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三)工程款、货物及服务支付需提供税务发票,并附有预算(财政评审)、中标通知书(招投标书)、合同(协议)、工程支付证书(监理签字单)、决算(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单)等相关材料,并填写《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各业务科室应自行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检查,项目档案全面、完整、真实。
六、公用经费管理
(一)报销票据
公用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对于票面金额在300元以上的票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凡开具和取得的发票,必须标注品名、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票据凭证原则上实行正式发票报销的办法,对一些零星支出且单笔开支数额在300元以内、难以取得正式发票的款项,经党政办核实情况后,可给予报销;自制零星费用开支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二)支付规定
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已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际,街道所有收支已实行网银资金结算,相关支付规定如下:
1.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采用网银转账支付,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如慰问及综治维稳)需要支付现金的,由出纳通过网银系统直接支付至经办人银行卡上。
2.街道编制内外干部职工工资补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劳务酬金、外聘人员劳务酬金等须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发放到个人银行存折(卡)。
(三)现金借支
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时,应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制借款单(参考格式附后),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审批人)审批后,单位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公务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公务结束后90天内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四)经费管理规定
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晋委办发〔2020〕28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财会工作管理
(一)财政所必须认真执行财务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会计账簿、会计方法、会计报表应当规范统一。
财政所应按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账、出纳册,认真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会计账簿当月业务当月清。
财政所年末应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并按程序处置,确保收支及时确认,同时加强资产管理,对于出租、出售、处置的资产,及时入账,对于未能在当年度入账的收入,应提醒相关责任人。
(二)加强内控工作,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会计和出纳(资金调度专员)严禁同一人担任,财政所长统一管理印章及网银审核盾,会计、出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与责权,实行相互稽核。会计主要管理总分类账、明细账的记载、开支(拨款)计划的审核、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批、会计报表编制、会计分析、会计档案和会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出纳主要管理出纳账的记载,支票和现金管理及其收付业务,负责网银支出录入工作。
(三)严禁私借公款和长期借款。严禁跨年度借款,严格控制现金预借,必要的差旅费等借款,应填写现金借款单并经领导批准后借支。
(四)所有会计业务必须具备合法、真实、准确的凭据、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必须一致,会计凭证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分录正确、按月装订成册,按保管期限妥善保存。会计档案凡内部各职能部门查阅,需经过财政所分管领导批准;本单位以外人员查阅,需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审批内容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等。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政所负责具体解释和修订。
(二)本制度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街道办事处、街属各部门、站所及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本制度与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资金支付审批表
2.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
3.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借款单
